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武漢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6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的規定,對我區2018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進行公布。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我區依據《條例》和《暫行規定》精神,認真落實省政府、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重點圍繞全區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等重點領域,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重點改革事項落實推進情況、民眾重大關切等方面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有效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
(一)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主平台作用。通過我區入口網站向社會主動發布政務信息及旅遊諮詢信息1560條。
(二)通過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即時推送,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參加和舉辦新聞發布會5次,回應民眾關心、關注熱點問題6次,通過中國武漢東湖微博、武漢東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341條,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方式公開相關信息達400餘條,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1次。
(三)認真辦理民眾來信來電內容,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應。回復辦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11件,領導信箱來信65件,辦理民眾及遊客來電6434件。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情況
根據《條例》和《暫行規定》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工作,及時答覆,按時辦結。全年共受理申請人書面信息公開申請4件,均按《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信息公開指南》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答覆當事人。全年未產生依申請公開收取及減免費用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投訴情況
2018年,我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投訴情況。
四、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為:一是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力量薄弱;二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日常監督檢查力度不大;三是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滿足陽光政府、透明政府的建設有待進一步提升。這些仍是我區今後工作中需要加以改進的重點問題。
下一步,我區將依照《條例》和《暫行規定》精神,持續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注關切,不斷鞏固信息公開成效,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努力推動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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