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民健康政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劃,制定並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協調推進健康新洲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務、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組織開展傳染病監測。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
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及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負責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加強行風建設,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障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實施全區中醫藥發展規劃,促進區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組織開展全區中醫藥人才培養、師承教育工作,推廣中醫藥科技成果和適宜技術。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十二)組織開展
愛國衛生運動。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對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區衛生健康局應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新洲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
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有關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根據國家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全區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區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議提案辦理、績效管理、脫貧攻堅、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信訪、雙擁、安全生產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黨務、組織人事、幹部、人才和人事管理。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及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醫療衛生領域統戰工作。
(三)財務科。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物價資產資金動態管理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綜合協調醫保工作。
(四)科技教育宣傳科(老齡委辦公室)。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協調對口支援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區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文化、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輿情管理等工作。
(五)體制改革與規劃信息科(政策法規科)。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推進落實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健康新洲建設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區
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健康新洲建設、鄉村振興、生態環保、美麗新洲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健康新洲建設重大政策、任務、措施並督促實施。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及美麗新洲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血吸蟲病防治政策、規劃和方案。
(七)疾病預防控制與基層衛生健康科(衛生應急辦、
職業健康科)。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協調推進營養健康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擬訂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日。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八)醫政醫管與中醫科(區人民政府公民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辦公室)。擬訂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醫療廢棄物管理、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
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中醫藥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區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人員、技術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中醫執業資格許可制度。負責全區中醫藥人才培養、師承教育工作。負責中醫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科研工作。負責協調中醫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國家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承擔國防動員醫療衛生工作。
(九)綜合監督科。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計生“兩非”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區委、區政府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法治、法制、信用體系建設、大城管等工作
(十)家庭發展與婦幼健康科。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行業黨建、非公立醫療機構黨建工作。
人員編制
區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
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新洲區委、新洲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編辦承擔。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