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

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

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英文名稱:Wuhan Film and Television Culture Industry Joint Chamber of commerce。簡稱:FTC。本商會由武漢市工商聯、武漢市市委宣傳部、武漢市廣播影視局、武漢市民政局共同批准,於2010年11月21日在武漢市工商聯正式掛牌成立。本商會是武漢市內從事影視文化行業的企業自願組成全市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
  • 外文名:Wuhan Film and Television Culture Industry Joint Chamber of commerce
  • 簡稱:FTC
  • 成立時間:2010年11月21日
基本信息,主要職能,機構發展,商會章程,組織結構,

基本信息

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是國內首家“影視文化產業商會”。遵循市政府“一市一會”的辦會原則,本市將不再成立其他同名稱、同性質的協會或者商會。
隨著影視文化產業的不斷提升和發展,武漢市文化產業商會給同行業一個交流、服務、信息、合法維權為一體的平台,同時進一步推動武漢的經濟發展,為武漢影視業做出應有的貢獻。“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的成立,標誌著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在發展道路上邁入新的里程。一批有行業責任心的企業和藝術工作者,必將為帶動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的發展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主要職能

跨界政企、最佳化生態、節約資源、融資推星、著重人才引導、構建企業後援、法律維權

機構發展

本商會由武漢森藍廣告發展有限公司、武漢木菲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武漢金視野廣告傳播有限公司等六家企業經過7個月共同籌備,由武漢市工商聯、武漢市市委宣傳部、武漢市廣播影視局、武漢市民政局共同批准,於2010年11月21日在武漢市工商聯正式掛牌成立。目前商會企業會員已達近百家。

商會章程

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商會的名稱為:武漢市影視文化產業商會。英文名稱:Wuhan Film and Television Culture Industry Joint Chamber of commerce。簡稱:FTC
第二條 本商會是由武漢市內從事影視文化行業的企業自願組成全市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商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政府主管部門和會員單位及個人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諮詢,推動和促進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的健康發展。是溝通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的企事業單位與政府部門的橋樑、區域間的信息交流平台、企業自律和行業約束的載體、加強與國際國內合作的渠道。
第四條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武漢市工商業聯合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武漢市民政局。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商會的會址為:武漢市建設大道737號華銀城A1座1502室(籌)。郵編:430015。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商會以行業服務、行業自律、行業協調為基本職能,主要有以下的業務範圍:
(一) 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的管理工作,促進會員單位守法自律。建立武漢市民營影視文化產業的行業標準,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 收集、分析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的發展動態,組織開展會員單位間的情況交流與信息溝通,促進會員單位間的技術及文化的合作;組織調查研究,發現和解決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單位的訴求和建議;
(三) 舉辦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的藝術作品評比及優秀藝術工作者的評選活動;
(四) 面向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提供行業相關的培訓、諮詢、宣傳、協調等方面的服務;
(五) 協助單位會員的健康發展和開展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相關的公益事業;
第一屆會長張勇先生述職報告第一屆會長張勇先生述職報告
(六) 承擔主管部門和相關業務部門委託的工作,開展會員單位需求的其他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商會實行會員制。本會會員由單位會員及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商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商會的章程;
(二) 具有加入本商會的意願;
(三) 是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的相關經濟組織;
(四) 在武漢市影視文化行業中具有一定影響的人士。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 提交入會書面申請書;
第一次會員大會第一次會員大會
(二) 經本商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 優先享受商會的各項服務,優先獲得商會提供的刊物及相關信息資料;
(四) 對本商會工作有權提出批評、建議並進行監督;
(五) 有權要求本商會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服務和幫助;
(六)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七) 對本會會費收支情況提出質疑的權力。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 遵守商會章程、執行商會決議、服從商會協調、維護商會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 積極支持並參與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擔、完成商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張勇會長接受媒體採訪張勇會長接受媒體採訪
(四) 對商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 按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標準交納會費;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第十二條 本商會會費標準:
(一)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0元;
(二)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0000元;
(三)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
(四)企業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000元;
(五)個人會員每年繳納會費300元。
第十三條 會員資格的解除:
(一)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退會需書面報告理事會,並辦理退會手續,交還會員證;
(二) 會員單位企業破產或自行停業者,解除會員資格;
(三) 由單位推薦的會員因工作變動不再適合擔任會員的,由推薦單位提出解除建議,經理事會研究同意後予以解除;
(四) 單位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五) 單位會員兩年不交會費視為自動退會。單位會員中擔任理事會成員的單位一年不交會費取消所擔任的理事資格;
(六) 個人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本商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按照本會章程和自身的特點開展活動。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 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 決定終止事宜;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本會每4年召開一次換屆大會,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後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本會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經1/5以上會員代表提議的,可以臨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商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1/3以上的理事提議召開理事會的,可以臨時召開理事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12人,秘書長1人。會長、副會長從理事中經民主選舉產生。秘書長為專職人員,秘書長由理事會聘任,秘書長列席理事會和會長會議。
第二十三條 本商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本商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任期最長不超過2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的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政府主管單位審查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商會的會長為本商會的法定代表人。本商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本商會的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 對商會機構人員進行考核,表揚獎勵貢獻突出的人員。
第二十七條 本商會的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商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商會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商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的會費;
(二) 社會組織或團體的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財務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商會根據業務工作需要與會員承受能力制定會費標準。 本會會費標準的制訂和修改經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並獲得2/3以上的會員代表通過後生效。本會會費標準通過後30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同級財政部門及業務主管單位備案。
第三十條 本商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商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商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財務規定的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審計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商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政府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商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商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本商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商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商會完成宗旨或因故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其他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商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政府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商會終止前,須在政府主管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商會經武漢市民政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商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政府主管單位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2010年11月21日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商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武漢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組織結構

張會軍
北京電影學院院長
名譽會長
李杏元
原武漢廣播影視局局長、中國電影家協會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
名譽會長
張 勇
武漢森藍廣告發展有限公司
會 長
胡大楚
原武漢電視台副台長、武漢電影電視中心主任
秘書長
程小萍
武漢廣播影視周報
副會長
余章冰
武漢博特公司
副會長
陳 戈
武漢木菲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副會長兼執行秘書
林峰
武漢廣電高清影視傳媒有限公司
副會長
陳 新
武漢新聯達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副會長
李顯武
湖北鳳天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副會長
王 迅
武漢美伸演出器材有限公司
副會長
侯雲鵬
力方武漢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副會長
賀華偉
湖北美藝高文化傳媒
副會長
譚麗莉
武漢市東方.天保麗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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