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武漢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市人民政府第156號令,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編制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洪山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洪山分局
一、公開範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我局入口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分局視窗申報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可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一)入口網站
(二)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信息查詢系統
(三)新聞媒體。通過《長江日報》、《武漢晚報》、武漢電視台、武漢廣播電台等媒體發布國土資源和規劃公共信息。(根據需要確定)
(四)政府公報、其他出版物和新聞發布會。向市政府報送的國土資源和規劃公共信息,由市政府統一發布。
(五)現場公開。在國土資源和規劃管理項目現場,公開管理審批的有關信息,如建築工地懸掛“建設工程規劃公示牌”。
(六)其他便於公眾獲得信息的方式。如編印《依法行政手冊》、舉辦規劃展示、舉行執法聽證會等。
(七)依申請公開。
1、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洪山分局現場申請。
2、入口網站線上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3、郵寄方式:郵寄填寫完整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至“武漢市洪山區珞獅路308號洪山國土規劃分局”(請註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我局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20個工作日。
四、監督方式
公開權利人可就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申訴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