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民防、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武漢實際,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2、編制和組織實施本市民防、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人防工程、通信警報建設規劃;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與民防、人民防空有關的規定。
3、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依法審批和綜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戰結合開發利用以及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全市防空防災警報鳴放工作。
6、戰時參與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並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7、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網和地震監測、預測、預報的管理工作;開展地震群測群防工作;指導各區防震減災工作。
8、負責市內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負責市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工作。
9、組織開展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開展民防科研。
10、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經費、物資和國有資產,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職責
1、綜合處職責
(一)承辦綜合性檔案,包括工作計畫、總結、請示、報告及編寫防空信息等工作。
(二)負責辦公會、工作會等綜合性會議的各項會務組織、材料準備等工作。
(三)協助領導進行調查研究,組織推廣典型經驗。
(四)了解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會同相關處室做好專業性檢查工作。
(五)負責檔案收發、轉遞、回收、銷毀;督辦和處理好檔案的審查、呈批、列印及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保密綜合管理工作。
(七)負責指導街道武裝部人防工作開展、推廣、總結等工作。
(八)負責辦信息化建設、信息公開、民防網站建設;負責人防系統“準軍事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編寫人防志及收集、整理人防史志資料。
(十)負責和指導全市民防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民防法規的諮詢。
(十一)組織民防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制定和修改,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
(十二)制定執法監督制度和執法文書、行政許可文書。
(十三)監督指導民防行政執法及行政許可工作。
(十四)主持執法案件聽證和行政複議。
(十五)代表辦公室進行行政訴訟和應訴。
(十六)組織上級人防、地震和省、市人大對全市的執法工作進行檢查。
(十七)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及通訊員進行培訓。
(十八)負責組織、指導、檢查街道武裝部及街道的人民防空宣傳工作。
(十九)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絡,組織新聞報導。
(二十)編輯出版《武漢民防》雜誌。
(二十一)組織開展全市性的人防戰備宣傳活動。
(二十二)負責機關的財產、車輛、房舍的管理,值班安排,環境衛生工作,做好機關辦公用品、設備、勞保用品的購置、發放及生活福利管理工作。
(二十三)配合有關處室處理信訪和參觀接待工作。
(二十四)督促物業公司搞好機關物業管理工作。
(二十五)會同有關部門對公民進行人民防空知識教育。
(二十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程處職責
(一)負責編制全市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制定五年工程建設計畫和年度工程建設計畫;督促檢查人防工程年度建設計畫落實情況。
(二)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方案、擴初、施工圖的設計審批和政策性審查。做好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防防護要求的協調工作。
(三)全面掌握人防工程建設情況,貫徹人防建設質量標準,監督檢查人防工程施工的質量、安全以及竣工驗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生產、安裝的質量監督和防護設備生產廠家的資質管理工作。
(五)貫徹實行平戰結合的方針政策,組織人防工程開發利用,辦理使用許可證。
(六)負責公共工程的維護管理的協調和單位工程維護管理的監督管理。對平時使用的工程,加強安全監督和檢查,保證人防設備、設施的完好和工程平時的安全使用。
(七)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和平戰結合統計管理、定額管理,按期完成和上報統計報表。
(八)收集、整理、編寫工程技術資料,建立工程檔案,並做好科技情報交流和總結交流,推廣人防工程建設以及平戰結合經驗。
(九)落實人防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做好調研工作,擬制管理制度或實施細則。
(十)會同財務處搞好人防工程建設經費的管理。
(十一)組織自身業務學習和培訓工程技術人員。
3、指揮通信處職責
(一)制定和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戰備建設規劃,協同軍事部門搞好人防信息化建設,檢查指導各區縣人防指揮通信工作。
(二)組織擬訂、修改戰時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計畫;平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人口疏散必要的準備工作和人防專業隊伍的建設與訓練;戰時參與組織民眾消除空襲後果。
(三)制定城市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統的建設規劃,並參與管理和組織落實。
(四)根據戰時人民防空指揮部的決定,組織發放空襲警報,參與組織實施城市燈火管制。
(五)研究高技術條件下敵空襲特點,掌握人防信息化建設情況,積累有關戰備資料,組織指導有關單位的演習與演練。
(六)負責制定人防通信警報和通信聯絡的保障方案,並參與組織實施。
(七)指導督促市人防通信站、024工程管理所的業務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防震減災處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武漢實際,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網和地震監測、預測、預報的管理工作;開展地震群測群防工作;指導各區防震減災工作。
(四)負責市內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負責市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開展全市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5、組織人事處(宣傳處)職責
(一)負責辦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協助黨委抓好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三)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專業技術人員工作。
(四)組織全市民防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評選、表彰。
(五)承擔辦系統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六)承辦黨委的日常事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財務處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民防建設的方針、原則及規章制度,深化財政改革,增強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收支兩條線、政府採購等財政意識。
(二)依法籌措人防建設資金,組織實施經費供應保障。
(三)編審經費預算、決算並執行預算,及時掌握和報告情況。
(四)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施財務監督,組織指導、檢查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組織會計核算,維護財經紀律。
(五)管理人防國有資產。
(六)組織政府採購工作,參與經濟契約簽訂,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及定期登記工作。
(八)負責行政收費管理及《收費證》年審換證工作。
(九)負責有關統計工作。
7、監察處職責
(一)檢查辦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支持、保護和促進民防建設各項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二)調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國家公務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三)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
(四)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
(五)受理民眾在黨紀黨風方面的檢舉、控告、申訴及建議、反映等;受理黨員、國家公務員控告和申訴,保障其合法權益。
(六)領導下級紀委工作,指導下級黨組織的專職和兼職紀檢幹部開展工作,對紀檢幹部進行業務培訓。
(七)與財務處共同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八)加強行政效能建設的監督工作。
(九)承辦上級紀委和辦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8、工會職責
(一)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二)負責實施送溫暖工作。
(三)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勞動爭議。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
(五)維護女職工特殊利益。
(六)做好職工集體福利工作。
(七)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八)搞好工會組織建設。
信息指南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政府信息,根據《武漢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特編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武漢人防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秘書處所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1.武漢人防網站
2.武漢市人防辦信息查詢系統(觸摸式電腦)
3.新聞媒體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自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武漢市人防辦公室秘書處;辦公地址:武漢市發展大道267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
8:3O一12:00,下午2:30—5:30
(二)公開範圍
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於《暫行規定》第十條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三)公開程式
1.申請的提出
公開權利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式樣附後,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武漢人防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公開權利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武漢人防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公開權利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口頭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公開權利人的基本情況(如公開權利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繫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3.申請的處理
(1)審查
①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予以補正。
②公開權利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公開權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本單位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15個工作日):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三、監督方式
公開權利人可就武漢市人防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武漢市人防辦監察處申訴或投訴,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現任領導
主任:陳偉
副主任:葉方、王高輝、顏鳳生(兼)
總工程師:余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