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檢察院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的前身是組建於1950年的武漢市人民檢察署,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走過了半個多世紀的光輝歷程。1978年12月,根據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武漢市及區(縣)院得以重建。從此武漢檢察事業蓬勃發展,蒸蒸日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人民檢察院
  • 建立時間:1978
  • 所在地區:湖北省武漢市
  • 性質:政府工作單位
  • 在編人員:08年:1493人
  • 檢察長孫應徵
  • 內設部門數量:18個
  • 下轄檢察院:15個區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概況,檢察長致辭,檢察長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本院地址,

檢察院概況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內設辦公室、政治部、偵查監督處、公訴處、二審檢察處、反瀆職侵權局、反貪污賄賂局、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監所檢察處、控告申訴處(含舉報中心)、民事行政檢察處、檢察技術處(含檢察技術檢驗鑑定所)、職務犯罪預防處 法律政策研究室、監察處、老乾處、行政裝備處、司法警察支隊等十八個部門。
下轄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東西湖、漢南、蔡甸、江夏、黃陂、新洲等13個區人民檢察院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及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2008年底,全市檢察機關在編人員1493人,市院在編340人。市院黨組成員8人,正副檢察長6人(副檢察長中民主黨派人士1人)。

檢察長致辭

歡迎光臨武漢檢察網!
武漢檢察網是武漢市檢察機關法制宣傳的重要陣地,是檢察機關與社會公眾交流溝通的紐帶和視窗,也是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監督檢察工作的渠道。網站自2003年開通以來,倍受大家的關注。在此,我謹代表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向關心和支持檢察工作的各界人士和廣大公眾表示衷心的感謝!
2008年5月12日,我們的網站不幸遭到黑客攻擊,致使所有信息數據丟失,修復後運行也一直不大穩定。對此我們深表歉意!為彌補這一過失和遺憾,我們對網站進行了改版重建。
改版後的武漢檢察網以嶄新的視角,多層次、全方位向大家反映我市的檢察工作情況,展現檢察機關及當代檢察官的風貌。我們將及時地發布檢察信息,傳播法律知識,並為你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多年來,武漢市檢察機關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突出“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主題,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隊伍建設,推進檢察改革,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全面履行檢察職能,為營造良好、文明的司法環境,構建和諧武漢,促進武漢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這兩年,我院確立了打造全國先進檢察院的工作目標,堅持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開拓創新,勤政務實,清正廉明,頑強進取,不斷增強服務大局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不負時代重託,帶領全市檢察機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武漢市在中部地區率先崛起再作貢獻!
檢察事業離不開你的理解和支持,真誠地期待你再次訪問我們的網站,並留下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推動武漢檢察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祝願大家平安、健康、幸福!
孫 應 征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檢察長簡介

孫應徵,男,1956年10月生,湖北崇陽人,1974年9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
1974年9月至1976年10月在崇陽縣大橋公社當知青;
1976年10月至1979年10月華中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分配至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任刑一庭書記員,政研處副處長、處長、研究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
1985年7月至1986年9月下派孝感市中級法院任副院長;
1997年4月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4年8月調至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任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6年11月任命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
2007年1月任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主要職責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機構設定

1、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
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反貪污賄賂部門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瀆職侵權檢察部門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審查逮捕部門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5、審查起訴部門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監所檢察部門
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捕、起訴等工作。
7、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及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8、檢察技術部門
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鑑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鑑定等工作。
9、紀檢監察部門
承辦受理民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等工作。

本院地址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台北二路特1號
武漢市檢察院
郵編: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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