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大學生通訊社

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大學生通訊社

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大學生通訊社(簡稱學通社)是隸屬於學校辦公室的校級學生媒體組織,是學校對內對外宣傳工作的主要力量,承擔武漢工程科技學院院報的出版、發行和校園網首頁的新聞更新,擁有學校最優質的宣傳媒體。

學通社成立於2009年6月,下設行政中心、採訪中心、視覺中心和新媒體中心4箇中心,每箇中心下設部門。學通社採用社委會負責制,每年6月初換屆產生新一屆社委會及中心部門負責人。

學通社擁有覆蓋全校的多媒體發稿平台,包括校園門戶網、校報、校廣播台,同時肩負學校對外宣傳工作,堅持“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至2013年,學通社不斷發展壯大,業務能力不斷提升,已捧回11個“全國高校新聞獎”,26個“湖北高校新聞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大學生通訊社
  • 宗旨: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
  • 社訓:做武漢工程科技學院“新華社”
  • 成立:2009年6月
宗旨,社訓,部門設定,行政中心,採訪中心,視覺中心,新媒體中心,大學生通訊社章程簡介,總則,組織制度,職責範圍,社員權利與義務,考核和懲罰,其他,現任組織負責人,社委會,部門負責人,

宗旨

“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

社訓

立志做武漢工程科技學院“新華社”。

部門設定

行政中心

保障整個學通社工作正常運行的樞紐,統籌著全社的內務工作、全社紀律及做好整個組織的後勤保障工作。除此之外,還負責外聯方面,拉取贊助,為社內活動提供一定的經濟基礎。

採訪中心

主要負責學校各種活動的稿件、武漢工程科技學院校園網首頁以及學院外宣新聞稿件的採訪工作,以及學通社官微“有梨想”的運營。

視覺中心

主要工作是為校園網,校報等提供新聞圖片及對圖片進行後期處理,讓新聞報導可以及時的發布。中心下設兩個部門,攝影記者部和圖片編輯部。

新媒體中心

主要負責大學生通訊社官方微博、QQ以及各大校園活動的采拍工作。攝像機使用,街訪工作以及後期剪輯任務。

大學生通訊社章程簡介

總則

第一條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大學生通訊社(簡稱學通社),隸屬於校宣傳部,是一個獨立開展以新聞采編業務為主的校級學生媒體。
第二條學通社是活躍在學院新聞和宣傳戰線的一支生力軍。擔負著學院主流媒體《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報》、校園入口網站等的新聞采寫和編輯工作。傳遞學院董事會、黨委和行政的聲音,宣傳學院的教學科研成就,反映火熱的大學生活。
第三條學通社堅持“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為宗旨,社訊:立志做武漢工程科技學院“新華社”。
第四條為規範和加強學通社的管理,創造良好氛圍並不斷開拓創新,使之良好有序地運行,保障各屆成員取得良好的實踐成果,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為學通社基本管理原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組織制度

第五條學通社設社長、社長助理、副社長、行政中心正(副)主任、編輯中心正(副)主任、採訪中心正(副)主任、視覺中心正(副)主任、新媒體中心正(副)主任等職務,其中社長、社長助理、副社長組成大學生通訊社管理委員會,簡稱社委會。
第六條社委會和中心負責人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全面負責學通社的日常工作,討論、制定及修改本社的章程,商議決定學通社工作計畫等。
第七條學通社在民主測評、綜合考核、公開投票的基礎上產生社長、社長助理、副社長和各中心負責人。學通社所有職位由指導老師審核並最終宣布任免,職務任免採用公平競爭、以人為本、德才兼備的原則,以示公允。
第八條學通社注重培養社員新聞寫作、組織協調、創新策劃等綜合能力及素養。新社員入社後,學通社將制定專人、專班對新社員進行培訓,以集體授課、個別指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九條學通社將定期召開全體社員大會,一般由指導老師或社委會人員主持召開,每月一次。全社大會主要內容為:總結近期工作,社員匯報選題、部署下一步采寫工作、探討業務、學習采寫技巧等。學通社在指導老師的許可範圍內,不定期組織具體的業務交流、聯誼活動。
第十條學通社原則上每年9月或10月(視具體情況而定)招收一次新成員,吸納全院愛好新聞,有志從事新聞事業的優秀學生。招新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採用筆試、面試、綜合考察與推薦選拔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時間及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分布。

職責範圍

第十一條行政中心是整個學通社工作是否正常運行的樞紐,統籌著全社的內務工作及全社紀律及做好整個組織的後勤保障工作。中心下設三個部門,監督執行部、策劃推广部、綜合行政部。
第十二條編輯中心主要負責《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報》、武漢工程科技學院校園門戶網首頁以及學院外宣新聞稿件的編輯工作。中心下設一個部門,深度策劃部。
第十三條採訪中心主要負責《武漢工程科技學院報》、武漢工程科技學院校園網首頁以及學院外宣新聞稿件的採訪工作。中心下設兩個部門,記者一部、記者二部。
第十四條視覺中心主要工作是為校園網,校報等提供新聞圖片及對圖片進行後期處理,讓新聞報導可以及時的發布。中心下設兩個部門,攝影記者部和圖片編輯部。
第十五條新媒體中心主要負責大學生通訊社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學院微視頻的采拍工作。中心下設四個部門,采編部、運營部、影音項目部、創意策劃部。

社員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社員加入學通社後,有使用社內有關設備的權利;有參與社內相應工作和培訓的權利;有獲得學院相應的學生幹部待遇的權利。
第十七條社員應積極參加采寫實踐,儘快掌握採訪寫作技巧,充分提高個人業務水平。服從領導安排,按時按質完成任務;撰寫的稿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優秀稿件將向外媒推薦。
第十八條愛護學通社的形象和榮譽,在採訪和日常工作中注意文明禮貌、衣著得體,展現學通社的良好形象。對學院一些重要活動,要按照學通社的統一安排進行報導。不經指導老師和社委會允許,不得擅自以學通社的名義進行與利益有關的采寫、編輯和其他活動。
第十九條處理好專業學習與組織工作的關係,要認真搞好專業課學習,並積極投身新聞宣傳和組織內部工作中,努力做到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
第二十條社員享受平等權利並履行義務。社員之間應相互關愛,若發生矛盾需及時向指導老師或社委會反映,在坦誠、理解、寬容的原則下妥善處理。和學通社每個成員像家人一樣相處。對新加入的社員,老社員有義務做好傳、幫、帶工作。

考核和懲罰

第二十一條學通社每學期對社員的投發稿件情況、參加例會、培訓活動以及完成其他工作的情況進行量化管理和綜合考核。根據每學期的綜合考核情況,設立優秀社員、優秀編輯等評選獎項,並對獲獎者進行表彰和鼓勵。
第二十二條新社員在通過招新考核後,成為學通社的見習記者。見習記者在經過業務培訓、采寫實踐等,條件成熟迴轉為正式記者。對連續兩個月稿分排名後三名的見習記者或記者,給予其退社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於工作任務有重大失誤、態度不積極、本職工作不認真負責的成員,給予其批評、重做任務、扣除稿費、停職、開除等處罰;對學通社的聲譽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的成員,給予其退社處理。
第二十四條工作期間表現良好的成員,在退社後頒發學通社相應“聘書”。

其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學通社所有,未盡事宜應提交學通社社委會討論決定。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為全體成員活動規範之章程,任何成員的行為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製度之日起生效。

現任組織負責人

社委會

社長:陳政燃
副社長:程偉

部門負責人

行政中心正(副)主任:萬里江、李孟飛
採訪中心正(副)主任:俞清、金曉雪
視覺中心正(副)主任:王雪莉、吳慶華、李夢婷、馬星宇
新媒體中心正(副)主任:汪文靜、郭燕、張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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