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教師授課質量評價辦法

武漢大學教師授課質量評價辦法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主導者,教師授課的優劣直接關係到教學的效果,影響人才培養的質量。為了全面了解教師授課的總體情況,激發教師的教學熱情,促進教師重視教學工作,加強對教學過程的有效控制,進一步推動和深化教學改革,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大學教師授課質量評價辦法
  • 地點:武漢大學
  • 性質:公告
  • 類別:教育
  • 教師:大學
引言,評價的指導思想,評價的組織形式,評價的內容,評價的實施,評價結果,附 則,

引言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主導者,教師授課的優劣直接關係到教學的效果,影響人才培養的質量。為了全面了解教師授課的總體情況,激發教師的教學熱情,促進教師重視教學工作,加強對教學過程的有效控制,進一步推動和深化教學改革,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評價的指導思想

(一)根據武漢大學本科教育發展“十五”規劃的精神,建立完善的校、院系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加強對教學過程的管理,進一步提高武漢大學人才培養的質量。
(二)引導教師不斷學習最新教育理論,自覺進行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的改革,形成多樣化的教學風格,提高教學效果,推動教學改革。
(三)以發展性評價為指導思想,結合評價結果,幫助有關教師認識自身教學的優勢與不足,為教師提高教學技能提供相應的學習機會,促進教師不斷改進教學。

評價的組織形式

教師授課質量評價由領導聽課、專家評課和學生評教三部分組成。評價的主體分別是校領導、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院系、教研室的領導,校教學督導團成員和院系教學督導組成員,以及在校學生。評價的對象是所有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教師,包括從事理論課教學、實驗教學的教師,以及指導學生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師。

評價的內容

教師授課質量的評價以教師教和學生學的活動為中心,強調對教學全程的動態控制,堅持領導評價、專家評價和學生評價相結合,確保評價結果的科學性,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激勵功能和發展功能。
(一)領導對教師授課質量的評價側重於教師遵守教學規範的情況、教師授課情況、學生參與情況、教學紀律情況等方面。
(二)專家對教師授課質量的評價側重於教師的教學技能和學術水平,包括教師的教學基本功、教學準備情況、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效果、教學機智、教學藝術和教學特色等方面。
(三)學生對教師授課質量的評價涉及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等方面。

評價的實施

對教師授課質量的評價,採取校、院系兩級評價的辦法,每學期都要開展領導聽課、專家評課和學習評教的活動。具體辦法如下:
(一)領導聽課。校、院系、教研室有關領導一學期至少隨堂聽課2-3門次,做好聽課記錄和對教師授課的評價,提出改進教學的意見。
(二)專家評課。每學期初,教務部召開校教學督導團會議,布置本學期督導團成員的聽課安排和要求。各院系分別召開教學督導組會議,布置本學期專家評課的工作。專家要做好記錄,指明教師授課的優點和不足,指導教師有針對性地改進教學。
(三)學生評教。一般在每學期中後期安排,由教務部組織各院系學生信息員開展教師授課質量評價活動,並對教師授課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評價結果

每學期末,各單位將領導聽課記錄、專家聽課記錄交到教務部,教務部組織有關專家,根據領導、專家聽課記錄和學生評教的統計情況,評定教師的授課質量。第二學期初,教務部將評價結果上交校領導,並反饋給有關職能部門、院系領導和教師本人。
教務部建立教師授課質量檔案,並以此作為教學考核、各類教學獎項評選和教師晉級增薪的重要依據。

附 則

(一)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二)本辦法由教務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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