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欽殿

武欽殿

武欽殿,男,漢族,中共黨員,1969年1月出生,籍貫安徽宿州全日制教育學歷大學,安徽大學法學專業;在職教育學歷法律碩士南開大學法學專業。1991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宿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欽殿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宿州
  • 出生日期:1969年
  • 畢業院校:安徽大學
  • 職務:宿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工作實績,學習成果,

人物履歷

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安徽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副總幹事,首屆“全國審判專家”。
兼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安徽財經大學法律碩士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安徽省法官學院兼職教師、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師;
2016年5月任宿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5月,任命武欽殿同志為宿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人選。

工作實績

1991年至今,一直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經濟庭、民一庭、民三庭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審判長、副庭長等職,2009年在上海市徐匯區法院掛職,現任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 二十年來,武欽殿同志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審理過一千多起民商事案件,審理過本市第一起破產案件和股票糾紛案件。
2005年任宿州市中級法院民一庭庭長以來,注重對民事案件的類型化研究和指導,注重調查研究,理論聯繫實際,先後在全市法院組織“醫患糾紛宿州論壇”“涉電法律論壇”“民事送達問題研討會”“交強險法律論壇”等,專題研究審判中急需解決的問題。民一庭連續三年被評為先進單位、先進黨支部、市級文明視窗。武欽殿同志有著較強的審判實踐能力、理論研究能力和管理協調能力,為民商審判事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是位既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又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的較突出的學者型、專家型法官。 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並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先進個人一次,榮記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2007年被評為全省優秀法官、2008年被評為全國民事審判先進個人、2009年被授予首批“全國審判專家”稱號。

學習成果

1987---1991年,在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2005年,在南開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2008-2009年在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
武欽殿武欽殿
在國家法官學院、安徽省高級法院、上海市高級法院、安徽省檢察院、上海理工大學商學院、南開大學法學院等法院、檢察院、黨政機關、高等院校講授《契約法》《民法》《經濟法》《物權法》《證據法》等法律基礎課程和《契約效力研究》《物權的變動與保護》《物權確認規則》《怎樣寫法學論文》《訴訟時效司法解釋及相關問題》《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若干問題》《民商事審判實務》《侵權法的價值定位與立法體系》《陳燕萍工作法及其啟示》《民事審判的方法與技巧》《人權與法治》等法律專題一百多場次。多次被安徽省高院評為優秀教師。發表《論我國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對“三十年不動地”的再思考》《物權變動模式和我國的選擇》《我國農地使用現狀與法律衝突》《契約無效原因二元論》等法學論文和審判實務調研報告數十篇,論文《論交付和登記在我國房屋所有權轉移中的地位——兼論我國不動產物權變動模式》,2004年獲全國法院系統第十五屆學術討論會最高獎(一等獎);出版《經濟審判中實用疑難問題研究》《實用建築法概論》《農民權利的法律保護》《中小學生權利的法律保護》《現代企業管理中的法律問題》《契約效力的研究與確認》、《物權意思主義——我國現行法上的物權變動模式研究》等法律著作十二部。《物權意思主義》等五部法律專著被最高人民法院圖書館收藏。《物權意思主義》獲2007-2008年度安徽省社會科學文學藝術出版獎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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