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產業發展、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工作目標、措施和實施意見;組織產業發展、科技工作的體系建設,參加起草相關的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區產業發展和科技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提出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
(三)推進全區主導產業、新興產業發展,監測、分析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的運行情況,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運行中的突出問題。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和技術開發機構建設,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四)負責對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進行巨觀指導,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企業信用體系,改善中小企業投融資環境,引導和規範信用擔保行業發展。承擔區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電力協調管理工作。
(五)負責推進產業發展的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市場,提高企業產業配套協作能力。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研究制定全區對外科技交流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高新技術、重大科技項目方面的智力引進工作;負責聯繫地區大專院校、科研院所,促進“政產學研用”合作;協同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做好科技人才的選拔和管理、服務工作。
(六)組織推進經濟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創新創業示範基地及產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發展。
(七)負責直屬企業的管理,對直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行進行指導監督;對政府撥付的穩定資金、企業改制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解決直屬改制企業的遺留問題;對直屬企業單位的安全進行檢查監督。
(八)負責區科技研究與開發資金及相關科技及智慧財產權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組織實施區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負責全區科技和產業投融資服務。
(九)負責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國家、省、市各級科技計畫項目的組織申報和初審、推薦工作。
(十)負責全區科技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擬定健全科技創新創業體系的計畫、意見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落實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指導、協調各街道和區直部門及各行業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擔科技進步城區考核備檢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技術市場、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信息及科技管理培訓工作;指導、規範技術交易中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三)負責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及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學技術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擬定全區重點物流發展項目,指導和推進物流基礎設施和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扶持和指導全區物流企業發展,統籌協調全區物流園(中心)建設,推進傳統運輸業向現代物流業轉型。
(十五)統籌協調全區物流市場服務與監管工作,做好物流企業服務工作,培育壯大物流產業和龍頭企業。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及分工
周文雋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賀芳副局長負責計畫、法規及科技和產業投融資服務等工作,分管計畫和法規科。
陳定副局長負責產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中小企業服務等工作,分管產業發展科、武昌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曾平 副局長負責直屬企事業單位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直屬企業管理科。
邱耘 總經濟師負責園區管理和對外合作等工作,分管園區管理和對外合作科。
張其德 調研員負責黨務、政務日常工作,績效目標及財務管理等工作,分管黨政辦公室。
謝群副調研員負責科技管理等工作,分管科技管理科。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二)計畫和法規科
(三)科技管理科
(四)產業發展科
(五)園區管理和對外合作科
(六)信息化和物流科
(七)直屬企業管理科
(八)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直屬二級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