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邵陽市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和財政預算決策、財務、會計方面的法規、條例及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二)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市本級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三)管理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審核報批收費項目,參與制訂和調整收費標準;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
(四)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根據國家、省、邵陽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劃》、《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五)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六)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知》;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
(七)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國債發行計畫;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的管理職能。
(九)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集中會計核算工作。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的業務指導。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殷緒成:局長、黨組副書記。負責財政局全盤行政工作,分管預算股、國庫管理股;聯繫鄉鎮財政管理局、會計核算中心工作。
鄧愛國:黨組書記、副局長。負責財政局黨組全盤工作,協助局長抓財政日常工作,負責政工、財務、工、青、婦、老乾、文明建設、綜治安全、計畫生育工作,分管稅費改革辦公室、農業股工作;聯繫農業綜合開發辦工作。
秦玉革: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抓業務工作和財政收支管理工作,分管政工股、工資發放中心、企業外經股、行政政法財務股工作。
劉運合:副局長。協助局長抓業務工作和財政收支管理工作,分管國資辦、教科文財務股、國有資產績效評價股工作。
王瑞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府採購辦、經建股、財源辦工作。
陳平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社保辦、財政監督局工作。
易 恆:黨組成員、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辦全盤工作。
馬行空:黨組成員、會計核算中心主任。負責會計核算中心全盤工作。
袁邵英:黨組成員。負責預算股工作。
彭少云:工會主席。負責工會、社保辦工作。
雷慶華:總會計師。協助局長抓業務工作。
內設部門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20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要會議;起草、修政重要報告和檔案;擬定全局年度工作要點和每月工作安排;負責財政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文電、機要、督查、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購置和汽車管理工作;組織全市財稅普法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機關福利費、幹部培訓經費;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雙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工青婦等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財政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消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等。
(三)預算股(加掛武岡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
制訂全市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與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年度預算草案;管理財政預算總指標,辦理預算調整和年終決算的結算、補助事項;擬定財政管理體制;管理上級財政的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市級預備費;會同有關科室擬定市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承擔向市人大報告預算、決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聯絡工作;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工作等。
(四)國庫股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市級財政性資金賬務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市級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匯總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
(五)行政政法股
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負責市級行政基建的歸口管理和立項審批;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資料庫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六)教科文股
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和分析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七)經濟建設股
牽頭與市發改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研究擬定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及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獎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八)農業股
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政策;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市直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事業經費;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等。
(九)社會保障辦
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並提出政策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單位)年度決算等。
(十)企業外經股
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以及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監督歸口管理的市級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虧損補貼;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負責分管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等。
擬定國有外經貿、旅遊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事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負責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外國政府貸款的管理和償還工作;負責國外捐(贈)款的財務監管;參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分管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等。
(十二)會計管理股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職稱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等。
(十三)國資辦
提出有關國有資產產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的建議;擬訂全市國內資產管理的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所有國有資產,監繳國有資產收益,編制市級國有資產預算草案,組織國有資產預算執行;負責市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產權界定,組織開展清產核資及財產清查、資產核實等工作;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核;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國有企業公司(股份)改制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作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核工作;負責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事項;負責市直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等。
(十四)監督檢查局
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工作、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政財務監督檢查等。
(十五)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項目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訂、修訂政府採購規章制度;編制政府採購年度預算,匯總政府採購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批政府採購方式,管理政府採購資金專戶,核撥採購資金;受理政府採購招標檔案、契約備案;制定政府採購專業崗位餘地只要求,建立專業技術人員、供應商對象和價格信息庫;審查和批准中介機構從事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機構開展的政府採購活動;管理政府採購信息;組織政府採購專業人員業務培訓;監督檢查和處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塊規違法行為;受理政府採購活動的投訴和行政複議。
(十六)工資發放中心
掌握全市人員工資統發和人員工資構成情況,參與全市工資性政策的擬訂;負責全市工資統發管理工作和工資性資金的籌措,負責與編制、人事、銀信和財政各業務部門的協調和配合;負責財政預算單位進入增資的審核工作;搞好單位人員工資的預、決算和人員工資的清理整頓以及人員工資的異動;負責搞好鄉鎮工資統發工作;搞好工資檔案和工資資料庫的管理工作。
(十七)會計核算中心
依據國家財政法律法規,制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管理的制度和規定;統一設定帳戶,進行分戶核算,審核單位原始憑證,登記帳簿,編制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根據不同的行業特徵和資金性質採用相應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地向單位、財政部門編報會計報表;負責各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單位財會業務的指導和單位財務專管員的業務培訓;依法對各單位收入、支出、資產及其他財務會計事項實施財務監督和檢查;及時制止和糾正單位財務收支中的違法違紀現象;依法接受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稅務、金融等部門對集中核算單位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
(十八)稅改辦
擬定全市稅費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全市稅費改革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配合有關股室擬定稅費改革轉移支付方法,參與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監督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農、林、場、所稅費改革和“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契約有關股室、單位開展稅收制度和收費改革調研,參與行政事業性行政清理整頓等工作,為實施稅費改革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全市稅費改革的宣傳發動、政策指導、信訪接待和督促檢查等組織協調工作。
(十九)績效股
參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擬訂我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政策、制度、辦法以及相關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做好績效宣傳;全面啟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建立我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資料庫;協助國資辦作好國資管理的其他業務工作。
(二十)財源辦、清欠辦
負責原農村合作基金會資金、財政周轉金、預算外間歇、財源建設基金等四項財政有償資金的清收工作(含清欠工作方案的制訂、任務的下達、責任狀的簽訂、清欠資金的結算入庫、協調清欠工作中的矛盾、年度對清欠責任單位考核驗收);財源建設基金券兌付掃尾工作;收取市委、市政府規定的各項工作風險抵押金並專戶儲存;兌現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目標責任制獎金;負責全市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工程項目核查、登記台帳及資金安排工作;負責局招商引資工作。
下屬單位
非稅收入局
鄉財局
加強鄉鎮財政管理,搞好“鄉財市管鄉用”工作;鄉鎮財政信息化網路建設和管理;做好政府對農民各項涉農補貼的信息化發放工作。
農業綜合開發辦
宣傳貫徹與農業綜合開發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有關的管理制度;編制本行政區域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規劃;受理土地治理項目立項申請,進行實地考察並組織專家評審;編制年度土地治理項目實施計畫;組織對土地治理項目進行招標投標;負責對土地治理項目單位工程的驗收;受理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立項申請,並與同級財政局一起組織進行實地考察論證;辦理財政無償使用資金的報帳事項;與同級財政局一起辦理財政有償扶持資金的放款、回收及償還事項;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土地治理項目建成後工資設施移交。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