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一年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交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全局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該局先後多次被評為先進單位:2006年度邵陽交通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單位、春運工作先進單位、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優勝單位、安全目標管理先進單位、行政執法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邵陽市花園式單位、2006年武岡市8件實事先進單位、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扶貧工作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展規劃和規章;負責交通執法檢查和監督。
(2)擬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3)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實施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作造價控制和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市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公路、渡口的行業管理。
(4)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對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和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5)組織公路及其設施建設、維護、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公路路政、運政管理;負責公路運輸、營運性客貨站(場)、汽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公路運輸服務、計程車運輸、汽車(含機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6)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
(7)制訂地方性交通行業科技政策、規劃和規範,指導和監督實施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
(8)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退(離)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9)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人秘股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值班、文秘、政務信息、督辦、機要、保密、信訪、修史編志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按規定管理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交通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考核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智力引進工作;負責老乾工作。
(2)工程計畫股
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擬定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市場,維護平等競爭秩序;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預可、工可和初步審批審查報批及後期評估工作;負責對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招標實施管理與監督;負責市鄉道的養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公路工程項目建設;負責技術改造、引進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毀補助經費的核定工作;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定額、造價控制、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3)運輸管理股
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及客、貨運輸(包括計程車運輸、旅遊運輸、大件和危險運輸等)及其站場、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汽車站場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負責制訂有關政策、規章以及線路、運力、站場的布局和巨觀調控規劃;負責交通運輸業戶的資格審查;指導和協管運輸及運輸服務業價格;負責全市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含機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交通企業的管理工作;組織交通科技項目攻關並促進成果推廣;歸口管理交通行業的標準、計量和科技信息工作。
(4)安全股 負責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安全、保衛方面的法律、規章、制度;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交通系統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與消防管理工作。
(5)財務管理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投、融資管理;負責交通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查報批和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公路收費權轉讓的審查報批: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的審查報批;負責交通行業統計、預測及交通系統計算機網路管理;負責交通系統內審工作。
(6)法制股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工作指示,並督促各單位落實執行;負責制定本系統法制工作管理辦法、規定和實施細則,並組織督促實施;負責制訂本系統行政執法目標管理責任制,定期考核各單位執行情況;負責執法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業文明建設的創建工作;負責水上、公路“三亂”的治理工作。
(7)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具體負責全市通村公路的計畫,對工程設計、質量、進度、資金使用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主持工程驗收,撥付部、省補助資金;負責工程報表的匯總、上報。
(8)武裝部
(1)基層武裝部是同級黨委的軍事部和政府的兵役機關,接受上級軍事部門和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負責組織本單位軍事、兵役工作。
(2)根據上級軍事部門的指示和要求,負責兵役登記、兵員徵集、退伍軍人預備役登記統計、民兵整組、民兵軍政訓練等項工作。
(3)組織和發動民兵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發揮民兵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骨幹帶頭作用。
(4)平時負責組織民兵擔負重大搶險救災、戰備、治安任務、戰時負責組織民兵參軍參戰、保衛後方]支援前線等任務。
(5)協同民政部門做好軍烈屬優撫工作和退伍軍人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工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