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等
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起草有關科技領域地方性規劃和縣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並牽頭組織實施;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推動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科技發展戰略和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研究制定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培育發展企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載體,組織推薦申報市級、省級、國家級各類創新基地、平台等,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武山縣科技管理平台,健全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負責本部門經費預決算及監督管理。
(五)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基礎性和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組織重大研發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科技孵化器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科技創新調查,建立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國際、區域科技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外國專家規劃,建立完善引進外國專家、團隊機制並組織實施。聯繫服務在武山工作外國專家。擬訂全縣出國(境)培訓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技術普及、科學傳播規劃及政策,並推動實施重大科普活動、科普創作和科普示範基地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科技局應加強能力建設,最佳化、統籌全縣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政務服務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科研誠信建設。
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加強科研機構的規劃布局、改革發展、巨觀管理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縣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文稿起草、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研究擬定局機關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
負責局系統幹部考核。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關安全保衛、機關後勤服務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組織申報實施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項目,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承擔全縣引智成果的套用和推廣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計畫管理股。負責貫徹科技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開展科技執法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各類科技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負責草擬全縣科技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科技項目的調研、論證、審查、申報、立項、組織實施、鑑定、驗收以及科技項目庫建設等系統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和科技信息、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交流、科技保密、科技外事活動等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的推薦認定、指導管理和技術引進與技術交易。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農村與社會發展股。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村科技進步,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擬訂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組織開展科技下鄉、科技扶貧等科技服務活動。負責鄉鎮科技創新工作考核。負責指導全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示範園區建設的規劃和管理,並做好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鄉村實用科技人才培育、管理以及科技示範戶認定等工作,推進各類鄉村振興實施主體的科技素質和職業技能提升。
行政編制
武山縣科技局機關
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員職數3名。
縣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武山縣科學技術局局長:楊盛平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