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寧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務(事務)公開服務,武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了《武寧縣人民政府政務(事務)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武寧縣人民政府政務(事務)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縣政府政務(事務)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寧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武寧縣人民政府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武寧縣人民政府的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武陵岩大道19號1樓)或是到縣檔案館查閱(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武陵岩大道17號6#樓)。
目錄編排體系:武寧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欄目導航區、檢索區和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欄目導航區提供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信息標題、關鍵字和索取號的查詢方式;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信息類別、公開方式、生成日期、公開年限、信息索取號等。類別是信息所屬欄目的名稱;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公開時間;索取號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縣政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縣政府編制的《武寧縣人民政府政務(事務)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縣政府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到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辦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武陵岩大道19號1樓)或是到縣檔案館查閱(辦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武陵岩大道17號6#樓)。
主要包括:
(一)決策公開
包括:政府公報與會議、決策事項目錄、政策檔案、政策解讀、規劃計畫、調查徵集與反饋等。
(二)執行公開
包括:重點工作分解及進展、督察督辦問責等。
(三)管理公開
包括:政府機構、領導分工、人事信息、應急管理、財政信息回應關切等。
(四)服務公開
包括:政務服務清單、許可/服務、處罰/強制、辦事公開等。
(五)結果公開
包括:政府工作報告、統計信息、審計公開、人大建議與政協提案辦理公開等。
(六)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包括:最佳化營商環境、重大建設項目、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脫貧攻堅、生態環境、醫療衛生、教育信息、福利救助、公告文化體育、穩崗就業、減稅降費、市政建設、房屋徵收、土地徵收、住房保障、住房採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產品質量、治安管理、國資監管等。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武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政府辦)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微信公眾號公開(微信公眾號名稱:武寧縣人民政府發布)、政務公開專區公開(辦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武陵岩大道19號1樓,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下午2:30—6:00(夏季),聯繫人:胡利華)三種公開形式。受理機構: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辦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武陵岩大道19號1樓;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下午2:30—6:00(夏季)。
政府辦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告、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政府辦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縣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申請獲取。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辦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武陵岩大道19號1樓;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下午2:30—6:00(夏季);
受理程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政府辦申請政務(事務)公開,應填寫《政務(事務)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縣政府網站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事務)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武寧縣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縣數字經濟發展中心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先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對該申請將不再予以處理。
2、本機關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請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本機關會在答覆期限內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申請人應說明理由。本機關將對申請理由進行審查,不合理的將不予處理;理由合理的,自審查結束之日起計答覆時限。
4、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採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複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於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於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傳送電子郵件、複製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五)答覆救濟
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申請答覆有異議的,可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級行政複議機構或上級行政部門提請行政複議,或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級行政訴訟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不予公開的有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縣政府辦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武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九宮山大道8號4樓)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請通過郵寄方式寄送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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