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衛生健康局

武夷山市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發〔2018〕37號)和《中共武夷山市委辦公室、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武委辦發〔2018〕25號),設立武夷山市衛生健康局,是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夷山市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武夷山市迎賓路2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南平市有關衛生健康和中醫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實現形式,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上級部門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按規定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南平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組織擬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指導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監管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協調開展市級控煙履約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政策;組織實施全市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依法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指導平安醫院建設。
(八)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藥傳承和創新,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生育政策。依法建立完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十)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組織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一)擬訂並指導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完善並指導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配合實施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台港澳僑的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十五)負責市級及以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武夷”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實現形式,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組織落實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武夷山市醫保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市林業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負責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的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組織開展野生中藥材的保護、繁育及相關研究;市林業局負責指導陸生野生中藥材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依法監督管理陸生野生中藥材採集、獵捕、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等職責;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水生野生中藥材保護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網站建設和管理,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項落實、安全保密、電子政務、建議提案辦理、年鑑編撰、機關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配合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開展與台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規劃信息與財務股。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專項資金管理。指導、監督區域內乙類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協調開展衛生健康對口援助工作。
(三)醫政股(醫改辦)。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醫療廣告審查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監督實施相關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市級及以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生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基層醫藥衛生、公共衛生綜合改革工作。組織公立醫院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規劃標準,參與擬訂公立醫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保持社會公益性。組織公立醫院開展績效考核評價。組織公立醫院加強行風建設、最佳化服務流程、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依法依規收費。組織指導、協調、監督處理醫療糾紛和重大醫療事故。組織公立醫院依法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護。
擬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下同)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對中醫醫療、教育與科研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管工作,按規定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管理工作,實施中醫藥人員執業標準和考核制度。規劃指導中醫藥人才培養。指導推進中醫藥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承擔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組織協調中醫藥科研和技術開發。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推進中醫藥學術交流和技術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四)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全市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及疫情蔓延,按規定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有關工作,按規定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應急處置信息。協調落實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消防、**等工作。
(五)綜合監督與職業健康股。承擔信訪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行政和有關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組織開展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風險監測及評估,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政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協調推進衛生健康系統信用體系建設。
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的監督執行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和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作業場所重大職業危害事故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六)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擬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城市社區衛生工作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並監督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協調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協調組織開展健康扶貧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服務政策、規劃、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建立完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宣傳與人口監測家庭發展股。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宣傳的規劃、政策措施,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內部資料出版物編纂工作。指導開展衛生健康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組織開展控煙履約宣傳工作。
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八)老齡健康股。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養結合工作,指導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彭群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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