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夷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夷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夷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武夷山市迎賓路1號電信大樓6、7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負責政府人才工作,負責人才引進和服務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構建相關人才服務體系。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綜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扶持創業政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組織落實相關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案件。
(八)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工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管理許可權,擬訂並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員有關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草擬並實施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分工負責國家和省部級功勳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有關人員的任免相關事宜。綜合管理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擬訂考核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全市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統籌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事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領導分工

王東升(黨組書記、局長):主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周建林(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綜治、掃黑除惡、統一戰線、雙擁、人才、職改、勞動爭議、勞動法制與監察、工傷認定、計畫生育和工、青、婦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與調解仲裁股、人力資源開發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市職改辦)、仲裁院、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及中等技術學校公共實訓基地項目建設。
胡速建(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四比六促、機關黨建、黨員教育、精準就業扶貧、鄉村振興、勞動就業、就業創業培訓、勞動關係和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等工作。分管黨委辦、三方辦、就業局際聯席辦、農民工辦、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股、中等技術學校、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姚麗芹(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疫情防控、行政保障、人事管理、考核培訓、幹部統計、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行風效能建設等工作。分管綜合股、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股、政府表彰與事業單位考核培訓股、社會保險與基金監督股、社會保險中心。
林美霖(一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負責信訪、檔案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傅華生(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負責掛點包村、掛村幫扶、安全生產、退休退管、三創工作、勞動能力鑑定、放管服改革、創業競賽、招商引資、服務項目、服務企業等工作,分管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中心、企業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中心、審批室、勞動能力鑑定辦。

直屬單位

武夷山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參公事業單位)
1、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業務經辦、全市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及職業年金待遇發放工作。2、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管理工作。3、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武夷山市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中心(參公事業單位)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政策法規和離退幹部的有關待遇規定,指導協調市直各單位的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督促、協調市直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的落實。
武夷山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參公事業單位)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2、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武夷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參公事業單位)
1、人才交流服務。2、流動人才組織與人事關係轉接。3、流動人才檔案保管。4、人才信息服務。5、人才信息庫管理。6、人才市場培育。
武夷山市中等技術學校
1、培養和訓練具有中等技術水平的技術人才,提高社會職業素質。2.開展酒店、飯店、賓館從業人員技能技巧培訓。3、開展社會從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4.開展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5.開展職業(工種)資格鑑定工作。
武夷山市企業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中心
貫徹執行企業退休人員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規劃、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落實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等待遇。
武夷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1、具體負責貫徹執行和宣傳有關勞動人事爭議的法律法規。2、處理本級管轄內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文書送達及案件調解、仲裁工作。3、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專職和兼職仲裁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4、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武夷山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1、發展和管理人力資源市場。2、管理、監督、指導街道、鄉鎮、行業就業服務機構及民辦職業介紹機構進行職業介紹、勞務交流。3、開展就業訓練和職業指導,完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制度。4、管理和承辦職工失業保險。5、辦理勞動事務代理。6、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手續,辦理就業創業證,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契約。
武夷山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1、認真貫徹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2、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審核、基金劃撥、基金管理、個人賬戶建立和管理,待遇核定與支付、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保險關係註銷、檔案管理、統計管理、受理諮詢、查詢等工作。3、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統計制度。負責編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負責匯總上報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統計報表。4、組織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稽核工作,建立健全防範冒領養老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5、對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6、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金的發放。
武夷山市社會保險中心
1.承擔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工作。2.承擔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傷保險業務經辦工作。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管理工作。4.承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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