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確實因自然災害、病害等造成菸葉畝產量嚴重損失,契約履約率低於95%的,可由菸農向當地村委上報情況,經當地菸草站和鄉鎮(街道)核實相關情況後,統一上報菸草公司,經審核同意後,才能享受當年菸葉生產的四項物資補貼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夷山崇安街道辦
- 作用:為持續穩定我街道烤菸生產
-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
- 安全生產領導:組 長:曾華平
- 地點:武夷山
烤菸生產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進一步穩定規模、最佳化結構、加強管理、提升質量,提高崇安街道菸葉的整體生產水平。
2013年我街道計畫種植菸葉1050畝,計畫收購菸葉3150擔(具體任務分解見附屬檔案)。
(一)市級扶持政策
1、對2013年新建10座以上的密集式烤房群,市財政按每座5000元標準予以補助。
2、對2013年實行技改的烤房予以每座1500元補貼。
3、農村信用社對菸農實行專項貸款支持,貸款額度按1000
元/畝計算,貸款在菸葉收購時扣回。
4、免徵菸農新建烤房和改造烤房所需木材林業“兩金”,菸農新建和改造所需木材必須由市林業部門統一規劃、設計,在指定山場砍伐。
5、烤房用電電源表上線費用和電能表由供電公司負責,用
戶立戶費按物價局政策由農戶負責。
1、價格政策。2013年菸葉收購價格較2012年提高10%。
2、煙用物資補貼。
(1)為保證煙用物資質量,降低菸農物資成本,所用物資按照全市統一價格優惠供應菸農,菸農採取現金或貸款形式購買,並由各菸草站代為發放。
(2)完成契約履約率95%以上的菸農,按實際收購菸葉等級(除BK、CX2K、B4F、B4L、GY2),常規品種每擔菸葉補貼種子、肥料、農藥、地膜等四項物資款170元。CB-1品種在享受常規品種補貼基礎上,每擔菸葉(除BK、CX2K、B4F、B4L、GY2)補貼150元。若國家局對清香型品種(CB-1)補貼有政策調整,按上級菸草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3)契約履約率低於95%的菸農,又無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等原因的,不享受當年菸葉生產的四項物資補貼政策。
(4)四項煙用物資補貼在年度最後一次售煙時,匯總審核後,契約履約率達標的,及時兌現;不達標的,經申請、批覆後兌現。兌現時,在最後一次售煙收購發票上註明全年四項物資補貼,以現金形式直接補貼菸農。
3、最佳化菸葉等級結構補貼。在生產環節將BK、CX2K、B4F、
B4L等工業不適用的菸葉通過技術措施鮮煙處理到位的,補貼75元/畝。補貼標準有變化的,按上級菸草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4、專業化分級散煙收購補貼。對實行專業化分級散煙收購
的鄉鎮,按實際完成的散葉收購數量予以補貼,補貼標準按上級菸草相關規定。對菸草站定點分級與非菸草站定點分級的,實行差異化補貼。
5、生產措施補貼。對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按指定方案
完成冬翻或稻草溶田的,每畝予以補助60元(每畝按1100株計算,下同),在2012年12月31日後完成的,不享受補助。
6、烤房建設補貼。
(1)烤房園區建設:2013年烤房全部進入烤房園區建設。
根據各村烤房總數的配套情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烤房園區不占用耕地。園區必須容納10座以上烤房,烤房園區每座烤房占地面積一般大於80㎡計。園區建設(或預留)規劃內容有烤房區、編煙區、儲煙區、初分區、衛生間等。
(2)密集烤房補貼標準:集群新建10座(含)以上密集烤
房群,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烤房主題補貼30000元/座(含設備),附屬設施按相關檔案規定的標準建設達標的,菸草部門補貼5000元/座,合計補貼35000元/座。
(3)烤房技改:2013年由菸草部門優先對5座以上集群建
設的在用烤房進行設備技改。烤房技改時,菸農將原有設備拆除後交還菸草部門,各地要抓好技改烤房的利用工作,防止閒置浪費。
(4)新建烤房產權歸當地村委會,2013年菸草部門補貼的
育苗棚、菸草農用機械的產權、使用權歸菸農專業合作社所有。
各村要進一步加強對現有烤房,特別是密集式烤房的管理工作,提高烤房利用率,以租賃、出讓等方式利用閒置烤房。村集體建的烤房群,村集體無權擅自改變烤房用途,對擅自改變烤房用途、破壞烤房性能,甚至以轉讓土地形式轉讓烤房作為它用的,由當地政府組織人員收回烤房設備,並追究違約責任。
1、菸葉生產扶持補貼:2013年菸葉收購結束後,根據菸草站提供的數據,街道對產量在40擔以下(含40擔)的戶,每擔補貼20元;對產量在40擔以上的戶,超出40擔的部分每擔補貼30元。
2、烤房建設補貼:對符合烤房建設規劃,並納入2013年
武夷山市新建烤房(烤房技改)補貼對象,街道給予2000元/座的補貼。
扣除煙技員一伙食費後,市財政撥給街道的菸葉稅利返還,在支付完街道的菸葉生產扶持和烤房建設補貼費用後,按收購量街道和村五五分帳。
安全生產領導
組 長:曾華平 辦事處主任
常務副組長:陳清忠 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成 員:林海豐 安辦主任
彭善崇 國土資源所所長
吳長生 流通與信息工作站站長
宣一雲 林業站站長
蔡瑞春 農機站站長
金水華 城西村主任
張高茂 清獻村主任
徐成漢 城南村主任
占朝生 崩埂村主任
李火英 村尾村主任
江玉文 黃墩村主任
林遠飛 松凹村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街道安辦,主任由林海豐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