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自主招生詐欺案是指利用武漢大學校園自主招生的詐欺案。
被告人凌某2010年~2012年夥同他人辦理相關大學文憑騙取89.9萬元,2012年~2014年,凌某、李某以所謂“武漢大學自主招生”騙取24名學生家長合計420多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大自主招生詐欺案
- 釋義:指利用武漢大學校園自主招生的詐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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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10年,在嘉興市開辦偉嘉教育諮詢有限公司的凌某找到在嘉興外國語學校任教的高中同學高某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稱能搞定武漢大學等高校,希望老同學提供考不上大學,但家裡又願意出錢讀大學的學生家長信息。
根據高某向警方的供述,2011年高考結束後,他把一名周姓學生家長的電話給了凌某。凌某約3人一起吃飯並介紹進入武大的條件和具體操作辦法。周姓家長交付幾千元訂金後到武大進行了實地調查。後來,周姓家長把學費等15萬元付給凌某,高某則得到3萬元獎勵。
此後至2013年,高某每年高考後都把部分學生的姓名、家庭住址、聯繫方式和高考成績等信息提供給凌某,並成功介紹張姓家長、徐姓家長等3個家庭的孩子辦理武漢大學入學事宜,提成費漲到每名學生5萬元。
另一名介紹學生的江老師向辦案人員說,同校的高老師與他們5個班的班主任聚會時介紹,凌某有辦法安排學生獲得武大第二學士學位。他們去凌某辦公室核實時,還看到一份“武漢大學”校方的承諾書,2013年高考成績公布,家長交錢給凌某後,學生都去武漢上學了。
江老師一共介紹陸姓家長、顧姓家長、王姓家長等4個人給凌某,當初約定是每名學生5000元介紹費。但凌某轉錢時按每名學生5萬元介紹費的標準支付。江老師以為轉賬轉錯了還去詢問凌某,得到的回答是“當時說的就是這么多”。
案件調查
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處以及後勤保障部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武漢大學不存在任何國家招生政策之外的招生方式。武漢大學校內學生公寓僅對正規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開放,本科生包括外校來漢交流學生,其他性質學生不可能入住學生公寓。
然而,被害人沈某向嘉興市警方陳述的卻是另一番情形。2011年2月,有朋友向小沈的父親介紹凌某有門路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介紹去武漢大學讀書,畢業時可拿到武漢大學全日制本科文憑。凌某還出示了一張“武漢大學”給上一屆學生出具的承諾書。沈某的父親支付5萬元定金後,凌某叫小沈高考後不用填報志願,到時直接去武漢大學報名。2011年7月8日,他們一行在武漢一家酒店內付清10萬元現金後,凌某出具了一張收據並從現金中取出一部分錢,帶他們到武漢大學水利水電學院二樓一間辦公室辦手續,並且給了一份“武漢大學”出具的承諾書,其中承諾畢業時可以拿到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文憑。
案件處理
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凌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或者單獨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其中凌某合計騙取464.1萬元,李某合計騙取348.6萬元,均屬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均應當以詐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南湖區人民檢察院有關人員透露,因為案情複雜,本案將在近期再次公開開庭審理。武漢大學有關方面工作人員則拒絕回應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