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承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對鎮(街、區)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全縣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縣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縣政府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四)負責綜合協調全縣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全縣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承擔全縣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法健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仲裁管理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
(八)對全縣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協同推進司法行政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縣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戒毒場所應急管理預案,協調指揮全縣社區矯正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和基本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等工作。牽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改革。
政工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本行業社會組織黨的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和評先表彰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警務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負責擬定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實施。指導、監督全縣“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縣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組織編寫和審定全縣統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擔縣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執業活動。
監督管理公證員和公證機構執業活動。
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員。
武城縣司法局法制股
1、規範性檔案備案管理工作;
2、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
3、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4、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
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人民陪審、人民監督、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
下設機構
武城縣司法局老城司法所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2、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3、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武城縣司法局甲馬營司法所
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公共法律服務,安置幫教。
武城縣司法局廣運司法所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2、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3、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武城縣司法局四女寺司法所
社區矯正安置幫教 人民調解 法律宣傳。
武城縣司法局武城鎮司法所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2、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3、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武城縣司法局魯權屯司法所
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公共法律服務,安置幫教。
武城縣司法局郝王莊鎮司法所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2、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3、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武城縣司法局李家戶鎮司法所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2、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3、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公證處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契約; 繼承; 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司章程; 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提存;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中心
貫徹執行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審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請。指派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志願者等辦理法律援助事務。代寫各類法律文書。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管理法律援助業務檔案。開展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戚宗越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洪君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憲勇
副局長:趙金輝
黨組成員:師慶成
黨組成員、甲馬營鎮司法所所長:趙金彪
黨組成員、老城司法所所長:田瑞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