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荀子·議兵》詳述其制度,亦見於《漢書·刑法志》。魏考選武卒,其法:衣三屬之甲(上衣、大腿、小腿),手執十二石力之弩,背負箙矢五十個,帶三天口糧,頭上戴盔,提戈佩劍,半天(從天明到中午)跑完一百里路(約82里。陳夢家推算:西漢的里相當於今417.53米),才得中選。合格後免其賦役,優其田宅。
中選條件是:身穿三套擁身甲、能拉開十二石的弩、背著能裝五十隻箭矢的器具、把戈扛在肩上頭戴盔帽、腰掛利劍、帶三天的乾糧半天疾行一百里。是戰國時期諸侯國中最強悍的步兵,曾以五萬武卒打敗秦國五十萬大軍,創造了世界軍事史的奇蹟。
入選武卒的,就免除他家的徭役和宅田稅,退役後依然享受上述權利。荀子認為此制的缺點是士卒的體力保持不了幾年,但優待條件不便剝奪,又不能不補選。於是,受到優待的人越來越多,國家的稅收必然越來越少。因此荀子判斷:“此危國之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