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勝縣民政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擬定民政工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民政隊伍法制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勝縣民政局
- 內設機構:7個
- 局長:張萬斌
- 副局長:肖玉蘭
簡介,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簡介
武勝縣民政局部門主要職責
(二)負責指導、監督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活動;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承辦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報批工作;審核報批全縣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傷病殘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管理工作;培訓復員退伍軍人,開發使用軍地兩用人才。
(五)組織全縣救災救濟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有關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六)負責孤兒、殘疾人、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落實有關政策、法規,按制定關辦法,擬定社會福利機構設施標準;對社會福利機構進行報審和巨觀管理;審批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監督全縣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七)建立和實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監督落實各類救濟對象的救濟政策及標準;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報批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務、義賣活動。
(八)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村(居)委員會主任培訓;實施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社區建設。
(九)貫徹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審批婚姻服務中介機構;主管婚姻登記工作;查處違法婚姻。
(十)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擔村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有關事宜。
(十一)負責區劃名稱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全縣地名標聲設定和管理;組織地名調查,負責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十二)負責勘界檔案的管理。
(十三)承擔老齡工作管理職能,貫徹落實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十四)推行殯葬改革,查處違法喪葬;負責公墓管理。
(十五)指導全縣兒童收養工作。
(十六)草擬救助管理辦法;負責縣內救助工作。
(十七)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的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擬定民政工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民政系統政務監督、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和目標管理及督查督辦;公文運轉、重要會議組織、綜治、信訪、維穩、安全、精神文明、保密、衛生、檔案等工作,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民政隊伍法制建設;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的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優撫安置股
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活動;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承辦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報批工作;審核報批全縣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全縣“雙擁”日常工作;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傷病殘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軍休所管理工作;培訓復員退伍軍人,開發使用軍地兩用人才。
救災救濟股
組織全縣救災救濟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有關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負責孤兒、殘疾人、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落實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相關辦法,擬定社會福利機構設施標準;對社會福利機構進行報審和巨觀管理;研究提出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監督全縣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開展經常性的社會捐贈活動;監督落實各類救濟對象的救濟政策及標準;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報批全縣性社會福利募捐義務、義賣活動。
基層政權股
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村(居)委員會主任培訓;實施城、鄉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城、鄉社區建設。
社會事務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貫徹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主管婚姻登記工作;查處違法婚姻;推行殯葬改革,查處違法喪葬;負責公墓管理;指導全縣兒童收養工作;、草擬救助管理辦法;負責縣內救助工作。
低保辦
貫徹落實中、省、市、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建立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指導全縣城鄉低保工作的開展和保障人員的審查審核工作,查處違規低保。
民眾工作股
認真接待民眾來訪,受理民眾來信,依法按程式為民眾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認真做好民眾信訪事項的登記、摘報、呈送、跟蹤督查督辦工作,保證信訪事項處理有結果;對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或事項要及時按程式辦理,制定措施,限期辦結。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張萬斌: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老齡辦主任 肖玉蘭: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優撫安置股、老齡辦公室。分管政府採購、老齡、優撫安置、雙擁、軍休所、烈士陵園、局女工委、關工委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榮:協助局長工作。分管低保股、基層政權股、地名辦。分管工程建設、項目工作、招商引資工作、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基層政權建設、村民自治、村委換屆、社區建設、區劃地名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 王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救災股、社會事務股。分管人事、黨建、政工、精神文明、紀檢、監察、效能建設、政策法規、信訪維穩、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環境綜合整治、創先爭優、保密、民辦非企業、婚登、收養登記、康復院、救助站、殯葬管理所、殯儀館、民貿公司、局工會、實事辦理和惠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