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類飛機

正常類飛機,是指座位設定(不包括駕駛員)為9 座或以下,最大審定起飛重量為5700 公斤(12500 磅)或以下,用於非特技飛行的飛機。非特技飛行包括:
(1)正常飛行中遇到的任何機動;
(2)失速(不包括尾沖失速);
(3)坡度不大於60°的緩8 字飛行、急上升轉彎和急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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