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國家決議文

民進黨政策會研擬“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明定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並主張“國號”正名為台灣,儘速制定“新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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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背景

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說,民進黨有必要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決議文經政策會研議起草後,還需送交民進黨中常會九人小組審議,預計八月底前經中執會決議後,送全代會通過。

十大主張

所謂“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明定十大主張,大致內容如下:
一、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
二、任何有關“獨立”主權的變更,必須經由台灣“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三、“國號”應正名為台灣。
四、台灣是“共同的國家認同”。此一認同應建立在公民意識的基礎上,並尊重各族群與新舊移民的多元文化認同。
五、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
六、應積極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建立“外交”關係,並致力於“台中關係正常化”。
七、儘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應明訂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
八、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全盤檢討法律體系、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的名稱與法律用語。特別是在國際組織與正式“邦交”關係,應以“台灣”作為檔案與活動的名稱。
九、全面推動“轉型正義”,平反並調查政治事件的真相,追討 國民黨不當黨產,並改善因威權統治所遺留的語言與文化歧視、資源分配不公、與特定族群或階級的不公優惠福利政策。
十、推動以“台灣”為主體的教育與文化,提倡“母語”教育,加強台灣歷史的認識以提升“台灣認同”。

聲明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負責人今天就民進黨代表大會通過所謂“正常國家決議文”一事發表談話。全文如下:
9月30日,民進黨代表大會通過所謂“正常國家決議文”,明目張胆地提出要“早日完成台灣正名,制定新憲法,在適當時機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繼續鼓譟要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以及一系列無視事實、昧於時勢、主觀臆造的論調。這是陳水扁和民進黨內少數頑固“台獨”分子為繼續通過“憲改”、“公投”謀求“台灣法理獨立”拋出的新的“台獨綱領”。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這是不可更改的事實,也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所謂“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謊言。所謂“台灣獨立建國”,是一條走不通的絕路。“台獨”分裂活動違背13億中國人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意志,是注定要失敗的。我們希望廣大民進黨成員認清兩岸關係發展的趨勢和世界大勢,以台灣人民福祉和台灣發展前途為念,摒棄“台獨”分裂主張,反對實行“台獨”分裂路線,阻止“台獨”冒險將台灣人民推入災難。
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堅決反對陳水扁當局推動舉辦“入聯公投”,盡最大的努力維護台海和平,爭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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