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批轉縣糧食局《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發[2001]28號、黔府發[2002]1號、[2003]6號和遵府發[2003]11號檔案精神,根據正安縣人民政府《關於我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具體要求,結合我縣糧食購銷企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批轉縣糧食局《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地點:正安縣
  • 對象:縣糧食局
內容,時間,

內容

縣糧食局:
你局送來《關於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實施方案》已收悉,經縣政府研究,已原則同意,現批轉給你們,並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積極穩定推進我縣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工
附:正安縣糧食局《關於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實施方案》
正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

二00三年六月十一日
正安縣糧食局關於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實施方案
一、改革的目標
按照糧食購銷市場化的要求,以減員增效和企業組織形式創新為重點,積極推進企業經營機制轉換和管理體制創新,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求發展”的市場競爭主體,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型糧食流通企業。
二、改革的具體內容
以減員增效和組織形式創新為重點,本著合理調整企業布局,精減企業機構,最佳化資產資源配置,最佳化人員結構為具體內容,全面推行競爭上崗,逐步實現現代企業管理。
(一)機構設定及網點布局(定編、定崗、定員)
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後,將面臨新的歷史機遇和挑戰,根據我縣糧食企業現狀和購銷業務的需要,重組後的企業名稱仍為“正安縣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下設12個分公司。全縣撤銷平安、石志、遼遠、白石、八村、儉坪、合作、紅岩、力埡、天樓、旦坪、上壩12個糧站點。全縣糧食購銷企業定編145人。其中:
1、縣購銷公司:設二部一室(即經營部、計財部、辦公室)定編10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辦公室2人(含駕駛員1人),計財部3人,經營部2人。
2、城關分公司:定編16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直屬糧站、二庫、加工車間12人。
3、和溪分公司:定編12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5個糧站(點)8人。
4、瑞溪分公司:定編8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1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3個糧站(點)5人。
5、安場分公司:定編13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5個糧站(點)9人。
6、土坪分公司:定編13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4個糧站(點)9人。
7、流渡分公司:定編9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1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3個糧站(點)6人。
8、謝壩分公司:定編9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1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3個糧站(點)6人。
9、格林分公司:定編12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5個糧站(點)8人。
10、新洲分公司:定編13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5個糧站(點)9人。
11、廟塘分公司:定編9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1人,會計(兼統計上會)1人,2個糧站(點)6人。
12、小雅分公司:定編9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1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3個糧站(點)6人。
13、中觀分公司:定編12人,其中經理1人,副經理2人,會計(兼統計工會)1人,5個糧站(點)8人。
上述分公司的總保管、出納、辦公室等行政管理工作,均由分公司經理,副經理交叉兼職.
(二)減員增效及職工安置
幾2003年3月31日止的正安縣糧食購銷企業在冊職工,均為本次糧改對象,按以下方式安置。
1、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一律實行內部退養,不解除勞動關係,重新辦理規範的內退手續,對工齡到2003年12月31日止巳滿30年的職工,參加競爭上崗落聘者,一律實行內部退養,重組企業對內部退養人員,每月發給基本生活費200元(含各項補貼),每工齡另補助2元,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到法定退休年齡,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凡達不到內退條件的職工,全員解除勞動關係。按職工上齡及安置標準計算,支付一次性安置補償金。(工齡計算從參加上作當年算起,不足6個月按半年計算,超過6個月按一年計算)。補償金統一算到2003年12月31日止。
①正式工(含契約制職工)按糧食系統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的1.5個月確定,以每年工齡800元的標準計算一次性安置補償金。
②正式職工原為臨時工轉入的,按從事糧食工作臨時期間的工齡每年200元的補償標準與正式工齡標準分段計算。
3、安置補償金支付辦法:
①對願意自謀職業,不參與企業競爭上崗的職工,實行一次性現金補償安置。
②對參加競聘取得上崗資格的職工,不予兌現補償金。如以後本人不再與企業保持用工關係,視其所在企業的經營情況,參照本方案執行。
③資產量化安置,如本人願意接受資產量化安置,在經企業同意,便於資產分割的前提下,可按不超過25%的優惠進行資產量化安置。
4、鼓勵解除勞動關係自謀職業的職工繼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在一次性安置時從補償金中預扣5年應繳養老保險費的50%,其餘50%由縣糧食購銷企業承擔補助,5年後即從2008年元月起,自謀職業職工的養老費由個人全額承擔,自行到社保部門繳納至法定退休年齡辦理有關手續享受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在企業改革中將充分利用各項優惠政策,努力促進分流人員再就業工作,企業因發展有新增工作崗位時優先錄用在本次改革中下崗失業人員。
(三)競爭競聘上崗、最佳化人員結構
根據公司定編、定崗,定員情況,為有利於企業生存和發展,對達不到內退條件的職工,在解除勞動關係的同時對中層管理人員實行競聘上崗,其他人員實行競爭上崗。
1、競爭競聘上崗的原則:
①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切實選拔成績突出,職上擁護的公司管理人員。
②堅持民主與集中結合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辦事,充分發揚民主,走民眾路線,把民主推薦作為用人的重要依據之一.
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做到競爭崗位和職務條件公開、程式,辦法、過程公開,公開競爭擇優聘用.
2、中層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辦法:
(1)中層管理人員競職條件:
①思想作風正派,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企業,具有吃苦耐勞,勇於奉獻的精神.
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50歲,女45歲以下,身體健康,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具備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
③參加競聘人員範圍:原中層管理人員和在購銷業務工作上有特殊才能的職工。
(2)競聘上崗程式和方法
①報名:凡參加競聘者,按照自願原則,填報競崗申請,遞交競職報告,根據報名參加競聘人數,依據崗位要求條件,由縣糧食局黨組進行資格審查。
②對資格審查合格者,實行考試、考核、考評、民主測評(政治、業務考試占30%,工作業績考核占20%,綜合考怦占30%,民主測評占20%),擇優聘用。
③政治、業務考試,由縣局統一命題監考,根據考試結果計分.
④由縣局組織考核組對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進行工作業績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計分.
⑤根據民主測評有關資料結果,對符合競聘條件人員進行計分.
⑥由局黨組成員對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根據考評結果計分.
⑦銨“四項”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聘,經縣糧食局黨組集體研究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呈報聘任.
3、其他崗位競爭辦法
(1)競爭條件
①原則上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實際工作能力,守法敬業,身體健康。
②專業性工作(會計、質檢、倉儲)崗位原則上必須持證上崗.如在專業上有實際工作經驗和工作技能、業務素質較強的可以考核上崗.
③對原已帶資分流的不在崗人員,原則上不參加競爭上崗,作一次性安置處理.
(2)聘用程式
①崗位公示:公司、分公司編制內的崗位設定向職工公布.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按照有關規定,在縣糧改辦的指導下,由公司、分公司新聘任的領導組織開展競爭上崗.(對競爭上崗被聘用的人員可在全縣糧食購銷企業中調配使用)
②報名競崗:職工參與競爭上崗,以本人所在分公司為單位,根據自願原則,結合其自身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技術專長等條件,填報競崗中請表,明確競爭崗位.不填報競爭崗位的,視為自願放棄競爭上崗權利.幾參加競爭上崗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才能參加競崗.
③民主評議:縣公司和各分公司要分別組織冊職工進行民主評議,推薦上崗人員不得超過公布定編崗位總數.對進入上崗範圍的職工,單位根據崗位條件,安排到具體崗位競爭上崗.
④考核聘用:對民主推薦上崗的人員,由單位對其德能勤績進行考核,擇優聘用.
⑤凡通過競爭上崗被聘用的人員,應重新與企業簽定勞動用上契約,建立新型的勞動關係。
4、下列人員不得參與競爭競聘上崗:
(1)符合內退條件並中請辦理內退的職工;
(2)自願申請解除勞動關係,接受一次性安置補償的職工;
(3)根據檔案規定對全員身份置換解除原有勞動關係拒不執行的職工;
(4)差欠公款在2003年6月30日前沒有繳清差欠款(包括帶資分流資金)的職工;
(5)違法違紀受到刑事處分或行政處分的人員.
5、特殊情況人員的處理:
(1)固公傷、殘的職工和獲省、部級以上勞模或先進工作者稱號的職工,可以不參與競爭上崗,由企業安排適當崗位,對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職工,憑殘疾證,經鑑定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每月基本生活費按內退人員標準計發元.今後隨著社會生活水產提高並視企業經濟效益狀況進行適當調整.企業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到法定退休年齡再接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近三年連續獲縣局先進工作者稱號的職工,在競爭上崗中予以照顧,優先安排上崗。
(3)夫妻雙方都在糧食企業工作的職工,原則上保留一人在購銷企業。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其他人員.
三、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激勵機制,儘快實現企業組織形式和管理體制創新。
(一)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依據《公司法》關於國有獨資企業(公司)的規定,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主管部門任命或委派,公司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開展經營工作.
(二)重組後的企業將按照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要求,以財務管理為重點,加強企業內部管理,以市場為依拓。拓寬經營渠道。擴大經營規模,努力搞活經營,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按需設崗、以崗聘人,依法確定勞動關係,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勞動用工制度.
(四)改革傳統的分配方式,建立以崗位工資為主體與企業效益和個人工作實績掛鈎的分配製度,把企業建設成為新型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
四、本方案由糧食購銷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正安縣糧食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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