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堂禁碑,中國伊斯蘭教漢文碑銘。刻於清乾隆十八年(1753)。現立於海南省三亞市羊欄區回輝鄉回民村清真古寺院內右壁。內容系記述崖州正堂關於保平里徐翰珪等與三亞里蒲儒嵩等互爭海塗一案的判決。對研究海南島穆斯林的歷史和經濟活動有一定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