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縣農業農村局

歙縣農業農村局

歙縣農業農村局是歙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縣農業委員會。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歙縣農業農村局
  • 所屬地區:安徽省黃山市歙縣
  • 現任領導:吳成志(局長)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業農村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縣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職責,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縣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縣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全縣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指導全縣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縣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全縣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縣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殘留檢測方法等國家標準。組織全縣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全縣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全縣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動植物疫情撲滅。
(十)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套用技術等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全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參與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依法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移交至市生態環境局歙縣分局。
(十五)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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