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麥爾二世稅制改革(Islah‘UmarⅡLi Ni-zam al-Dara’ib)
阿拉伯帝國伍麥葉王朝第八任哈里發歐麥爾·本·阿卜杜勒·阿齊茲(717~720在位)為緩和社會矛盾而實行的稅收改革。8世紀初,王朝為解決財政收入的危機,阻止新歸信伊斯蘭教的大量麥瓦利流入城市,伊拉克總督哈賈吉(694~714在位)在哈里發的授意下,代行頒布新法令,廢除“新穆斯林”(麥瓦利)免繳人丁稅(吉茲葉)的特權,增加阿拉伯人新購土地占有者的土地稅,從原來低額的什一稅改為高額土地稅:強征基督僧侶原來免繳的人丁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麥爾二世稅制改革
- 外文名:Islah‘UmarⅡLi Ni-zam al-Dara’ib
- 用途:緩和社會矛盾
- 性質:稅收改革
影響,社會意義,
影響
哈賈吉的新稅收法令,引起全國不滿。伊拉克、呼羅珊、埃及及馬格里布地區出現動亂,“新穆斯林”紛紛脫離伊斯蘭教重奉原有的宗教,阿拉伯新的土地占有者也掀起抗稅鬥爭。717年,歐麥爾二世執政後,為平息非阿拉伯穆斯林的不滿,適當滿足阿拉伯新的土地占有者的利益,厲行稅制改革。718年他頒布法令,恢復四大哈里發時期歐麥爾所制定的稅收制度,廢除“哈賈吉法令”,規定“新穆斯林”一律免繳人丁稅;基督教僧侶免繳人丁稅,沒收基督教會的財產一律發還。還規定禁止將穆斯林公眾占有的“貢稅土地”轉歸私人占有,變為“什一稅土地”。稅制改革,緩和了同“新穆斯林”之間的矛盾。“新穆斯林”可以同阿拉伯人一樣,免繳人丁稅,土地占有者只繳納低額什一稅,同時還可參加軍隊,領取年俸。
社會意義
稅制改革的實施,鼓勵了波斯、中亞和北非等地的異教徒大量改宗伊斯蘭教,享有同阿拉伯人同等的待遇。但造成國家歲入銳減,支出劇增,城市人口增加。720年,歐麥爾二世逝世後,後繼者又恢復了“哈賈吉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