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伯和墓志銘

《歐陽伯和墓志銘》是宋代文學家張耒創作的一篇墓志銘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歐陽伯和墓志銘
  • 作者:張耒
  • 創作年代:宋代
  • 出處:《張耒集》
  • 作品體裁:墓志銘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歐陽伯和墓志銘
君歐陽氏,諱發,字伯和,廬陵人,太子少師文忠公諱修之長子也。為人純實不欺,內外如一,淡薄無嗜好,而篤志好禮,刻苦於學。胡瑗掌太學,號大儒,以法度檢束士,其徒少能從之。是時文忠公已貴,君年十有五,師事瑗,恂恂惟謹,又盡能傳授古樂鐘律之說。
既長,益學問,不治科舉文詞,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無所不學。其學不務為抄掠應目前,必刮剖根本見終始,論次使族分部列,考之必得,得之必可用也。嗚乎!其志亦大矣。然其與人不苟合,論事是是非非,遇權貴不少屈下,要必申其意,用是亦不肯輕試其所有,而人亦罕能知君者。而君之死也,今眉山蘇公子瞻哭之,以為君得文忠之學,漢伯喈、晉茂先之徒也。
初以文忠公恩補將作監主簿,三遷為大理寺丞,賜進士出身,勾當箔場。遷光祿寺丞,賜五品服,勾當京西排岸司。又遷殿中丞,官制改為奉議郎,監粳米中第七界。俄權少府監丞,遷丞議郎。某年月日卒,享年四十有六,積勛至輕車都尉。
君為殿中丞時,曹太后崩,詔定皇曾孫服制。禮官陳公襄疑未決,方赴臨,召君問其制,君從容為言,襄即奏用之。是時,方下司天監討論古占書是否同異,折中為天文書,久未就,而襄方總監事,即薦君刊修。君為推考是非,取捨比次,書成,詔藏太史局。襄因奏言舊儀懷不可用,而後所造新儀,孜之又不合,願付君詳定,詔從之。本朝自至道中用韓顯符渾儀,其後司天官周琮,於淵加黃道。熙寧中,舊器壞,詔沈公括更造,括以其意增損之,器成數年未能定,與浮漏景表不應。
君治官無大小,不苟簡,所創立,後人不能更。其著書有《古今系譜圖》《國朝二府年表》《年號錄》,其未成者尚數十篇。
夫人吳氏,故丞相正憲公充之女,封壽安縣君。男一人,曰憲,滑州韋城縣主簿。女七人。元佑四年十一月甲子,葬君鄭州新鄭縣旌賢鄉劉村文忠公之兆,而憲來求銘。銘曰:
嗚呼伯和父!學不欺其志,而不以為利。非不售之畏,而不知之愧。豈與世為懟,其將有所恥。雲誰之似,惟文忠之子。

作者簡介

張耒(1054~1114),字文潛,號柯山,人稱宛丘先生。楚州淮陰(今屬江蘇)人。“蘇門四學士”之一。詩歌取材廣泛,平易明快。詞作不多,風格近秦觀。有《柯山詩餘》,見趙萬里《校輯宋金元人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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