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貨幣定期貸款是一種新的銀行信貸形式。它試圖用自己的機制來解決短期貸款向中長期貸款的轉變和流動性問題。主要方式有: ①周轉歐洲信貸。最普通的一種貸款方式,其期限不超過5年。借款人可在簽訂貸款協定後一定時期內提取資金,並根據償債日程表償還貸款; 該日程表可從借款人提款後某一時間開始。最初這種信貸的利率固定。由於國際貨幣體系的崩潰,開始採用浮動利率提供周轉歐洲信貸。
②復原的周轉歐洲信貸。最初沒有信貸總額,借款人在獲得這種借款時,僅預先聲明在提供信貸期限的範圍內在利息調整日改變信貸的利率。③備用的周轉歐洲信貸。帶有準保險的性質,在簽訂協定、取得貸款的同時,實際上並沒有提供貸款。貸款銀行僅僅承擔下列責任,即在契約有效期內一經借款申請即提供歐洲貨幣信貸。這種貸款的期限比前面兩種貸款要短一些,在1~3年範圍內擺動。如果借款人要求取得貸款,貸款即獲得周轉歐洲信貸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