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自然資源局

欽州市自然資源局是欽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欽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地)、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相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統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査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査、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組織實施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物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考核標準。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升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果和相關海洋保護利用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同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指導海洋生態、海域海岸線和海島修復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大工程項目,組織開展礦業遺蹟保護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察。協助落實自治區地質劼查規劃,負責管理市級地質勘査項目。協助落實自治區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鐘乳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査、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ー)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ニ)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堿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自然資源對外5/15光合作,落實自然資源對外合作發展規劃、計畫和我策。
(十四)根據授權,對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區、園區)管委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依法查處重大無證物查開採、持勘查許可證採礦、超越批准的礦區范來掌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縣(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市海洋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局要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執行,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月,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完善市自然資源局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管理、執法銜接,兩部門!之間要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建立城市管理領域違法查處聯動機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查處重大、複雜或者爭議較大的違法行為,需要相關主管部門出具專業性意見或對違法行為現場檢查、勘驗、技術鑑定等提供協助的,市自然資源局應予配合。

現任領導

局長:王廷智
副局長:李誠
副局長:陳遠宣
副局長:周培針
副局長:何健
副局長:符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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