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學堂章程

欽定大學堂章程

《欽定大學堂章程》由京師大學堂管學大臣張百熙1902年主持制定,共8章84節。它是中國近代第一個由政府頒布的全面系統的學制章程,是《欽定學堂章程》中的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欽定大學堂章程
  • 頒布時間:1902年8月15日 
  • 發布單位清政府 
  • 制定者張百熙  
《欽定大學堂章程》中明確,京師大學堂為“各省之表率、萬國所瞻仰”,“規模當極宏遠,條理當極詳密”,創辦世界上最好的大學。
欽定大學堂章程
京師大學堂管學大臣張百熙主持擬定的《欽定大學堂章程》(190
1902年8月15日,清政府將章程頒行全國。這是近代中國第一個由政府正式頒布的系統的學制章程,被稱為《欽定學堂章程》,因在壬寅年頒布,史稱“壬寅學制”。其中,《欽定大學堂章程》分為8章84節,對辦學綱領、科目設定、課程安排、招生辦法、畢業分配、教師聘用、學校紀律以及領導體制等各方面做了詳細規定。章程開篇第一章就明確了京師大學堂以“端正趨向,造就通才”為辦學綱領。
《欽定大學堂章程》規定大學堂計畫設預備科、專門分科和大學院3級。預備科即大學預科,專門分科即大學本科,大學院即後來的研究生院。預備科學制3年,專門分科學制3至4年,大學院不定年限。由於當時各省新式學堂建立不久或正在籌辦中,不僅專門分科沒有生源,就連預備科也難以招到合適的學生。於是,張百熙從實際出發,暫不設專門分科,先辦預備科和速成科。首先開辦的是速成科。速成科肄業3至4年,分為仕學館、師範館,主要是培養初級官員和新式中國小堂教習人才,“凡京員五品以下,八品以上,以及外官候選暨因事留京者,道員以下,教職以上,皆準應考入仕學館。舉貢生監等皆準應考入師範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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