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及動物本身就是不斷以10赫茲左右的頻率進行著有節奏的脈衝式運動。人的各種器官都有各自的較低的振動頻率(也稱固有頻率),例如人的頭部固有頻率為8--12赫茲,腹部內臟的固有頻率為4--6赫茲。如果次聲波的振動頻率低於10赫茲,就能引起人的組織共振。輕者會使人頭昏、嘔吐和呼吸困難,重則致人昏迷、癱瘓,甚至因內臟器官破裂而死亡。實驗證明,當發生這種共振時,人的器官如心臟、耳朵、眼睛、肺臟等,都受到一定的影響和損害。如果聲波的振動頻率略微接近10赫茲,人就會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