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能力論

權利能力論

《權利能力論》是2016年03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善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權利能力論
  • 作者:張善斌
  • ISBN:9787516177617
  • 頁數:267頁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03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權利能力是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是純粹的私法概念,具有法定性和技術性。人格是能夠成為私法上主體的資格,是以公法規定為前提的私法概念。權利能力是人格的體現和標誌,有人格者必有權利能力;人格則通過權利能力得以充實。權利能力分為一般權利能力與特殊權利能力。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及其相互之間的權利能力可能存在差異。反思傳統理論,重新定位權利能力,摒棄權利能力一律平等的規定,采人格與權利能力並存的模式。
由張善斌所*的《權利能力論》一書的前兩部分,即“權利能力之源頭——羅馬法上的人格”和“權利能力之形成——從人格到權利能力”的初稿完成於 2010年2月,全部初稿完成於2014年3月。

作者簡介

張善斌,男,1965年出生,湖北天門人,法學博士,現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民商法教學研究工作。在《法學評論》、《法商研究》、《江漢論壇》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人格權立法的價值定位及立法模式研究”、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人格要素的商業化利用及其法律規制”等多項課題。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論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國內外研究現狀和趨勢 三 本書的寫作思路 四 研究方法第二章 權利能力之源頭——羅馬法上的人格 第一節 人格之含義 一 人格之語源 二 人格之內涵 三 關於人格概念之相關觀點剖析 第二節 人格之功能 一 問題之提出 二 人格之虛假功能:階級劃分的工具 三 人格之真實功能:主體資格的標準 第三節 人格之性質 一 問題之提出 二 人格制度為私法上的制度 三 人格制度主要是為了解決私法問題 四 人格是以公法規定為前提的私法概念 第四節 人格之特點 一 人格由身份構成 二 人格具有團體性 三 人格和人分離 四 家庭人格平等與個人地位不平等並存第三章 權利能力之形成——從人格到權利能力 第一節 中世紀之人格 一 中世紀人格之背景 二 中世紀人格之內容 三 中世紀人格之特點 第二節 《法國民法典》對“人格”之迴避 一 所有法國人均巳具備民事主體資格 二 公私法的劃分導致對人格概念的拋棄 三 通俗易懂的立法理念不需要抽象的概念 四 以國籍作為判斷標準足以因應社會需要 五 極端個人主義思想的影響 第三節 《德國民法典》權利能力制度的確立 一 邏輯嚴密、概念抽象的思維方式的影響 二 法典編纂對法律概念的要求 三 “法人”成為“人”的需要 四 “人格”公法色彩的阻礙第四章 權利能力之檢討——權利能力功能消退 第一節 基本理論存在缺陷 一 權利能力與人格之關係難以理順 二 權利能力平等與受限制的矛盾難以克服 三 權利能力制度存在的必要性遭到質疑 第二節 清晰、準確的概念目標化為泡影 一 德國學者對權利能力存在不同理解 二 我國學者對權利能力更是眾說紛紜 第三節 權利能力制度不符合現實社會狀況 一 胎兒保護的邏輯障礙 二 死者生前人格利益保護的悖論 三 其他組織法律地位的尷尬第五章 權利能力之革新——權利能力重新定位 第一節 域外法制及學說考察 一 關於人格、權利能力的立法例 二 德國模式 三 瑞士模式 第二節 人格與權利能力之關係 一 我國人格與權利能力關係學說之演進 二 域外倫理人格向法律人格之嬗變 三 我國未來立法之選擇 第三節 權利能力重新定位 一 權利能力之概念 二 權利能力之性質 三 權利能力之特徵 四 權利能力之內容第六章 結論 一 權利能力之緣起、反思及重新定位 二 對我國未來立法之建議索引參考文獻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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