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眼鏡
檢眼鏡的種類及套用方法
檢眼鏡可分為直接檢眼鏡和間接檢眼鏡兩種。
直接檢眼鏡可直接檢查眼底,不必散大
瞳孔,在暗室中進行檢查,檢查者眼睛必須靠近患者的眼睛,用右眼檢查患者的右眼,右手拿檢眼鏡,坐在或站在患者的右側,左眼則反之,醫者的另一手牽開患者的眼瞼,先將檢眼鏡置於患者眼前約20cm,用+10D鏡片檢查患者的
屈光間質是否透明,檢查屈光間質後,可開始檢查眼底各部分,轉動透鏡片的轉盤可矯正醫者和患者的
屈光不正,若醫者為
正視眼或已配矯正眼鏡,則看清眼底所用的屈光度表示被檢眼的屈光情況。
一般先令患眼向前直視,檢查視乳頭,再沿網膜血管檢查顳上、顳下,鼻上、鼻下各象限,最後令患眼向顳側注視,檢查
黃斑部。
眼底病變的大小,以視乳頭直徑表示,以透鏡的屈光度測量病變的凹凸程度,3D相當於1mm。有的檢眼鏡附有綠色濾光片,對視神經纖維及
黃斑觀察更佳。
間接檢眼鏡使用時須充分散大
瞳孔,在暗室中檢查,醫者接通電源,調整好距離及反射鏡的位置,開始先用較弱的光線觀察,看清角膜、晶體及
玻璃體的混濁,然後將光線直接射入被檢眼的瞳孔,並讓被檢眼注視光源,一般用+20D物鏡置於被檢眼前5cm處,物鏡的凸面向檢查者,檢查者以左手持物鏡,並固定於患者的眶緣,被檢眼、物鏡及檢查者頭固定不動,當看到視乳頭及黃斑時再將物鏡向檢查者方向移動,在被檢眼前5cm處可清晰見到視乳頭及黃斑部的立體倒像。
檢查眼底其餘部分時,應使被檢者能轉動
眼球配合檢查,檢查者圍繞被檢者的頭移動位置,手持的物鏡及檢查者的頭也隨之移動。所查的影像上下相反,左右也相反。為檢查眼底周邊部,如檢查6點方位,檢查者位於被檢者的頭頂處,令患眼向下看6點方位。檢查眼底的遠周邊部,則必須結合
鞏膜壓迫法,金屬鞏膜壓迫器戴在檢查者右手的中指或食指上,將壓迫器的頭置於被檢眼相應的眼瞼外面,必要時可表麻後,自
結膜囊內進行檢查,操作時應使檢查者的視線與間接檢眼鏡的照明光線、物鏡的焦點、被檢的眼位、壓迫器的頭部保持在一條直線上,檢查時應注意隨時囑患者閉合眼瞼以濕潤角膜,當懷疑有眼內占位性病變時,切忌壓迫檢查。
為了便於保存資料,應繪製眼底圖像,此圖為三個同心圓及12條放射線組成。最外圓為睫狀體與
玻璃體基礎部,最內圓為赤道部,中間圓為鋸齒緣。12條放射線表示按時鐘方位的子午線,12點方向對著患者的腳部。
註冊號
| 國食藥監械(進)字2012第2222480號
| 生產廠商名稱(中文)
|
|
---|
產品性能結構及組成
| 產品由眼檢查鏡鏡頭、手柄和燈泡組成。部件編號及規格見附頁。
| 產品適用範圍
| 產品臨床用於檢查人眼。
|
---|
註冊代理
| 英國豪邁國際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
| 售後服務機構
| 英國豪邁國際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
|
---|
批准日期
| 2012.07.19
| 有效期截止日
| 2016.07.18
|
---|
生產廠商名稱(英文)
| Rudolf Riester GmbH
| 生產廠地址(中文)
| Bruckstraβe 31 72417 Jungingen, Germany
|
---|
生產場所
| Bruckstraβe 31 72417 Jungingen, Germany
| 生產國(中文)
| 德國
|
---|
產品名稱(中文)
| 檢眼鏡
| 產品名稱(英文)
| Ophthalmoscope
|
---|
規格型號
| e-scope (規格見附頁)
| 產品標準
| 進口產品註冊標準 YZB/GER 3267-2012《檢眼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