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2013年版)

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2013年版)

2013年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八十五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於2013年2月17日印發,本規範抄送:中政委;本院領導同志、檢委會專職委員;機關各內設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本規範共12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2013年版)
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
第二章 證據
第三章 迴避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
第五章 檢察委員會審議
第二編 控告檢察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信訪
第三章 舉報
第三編 刑事申訴檢察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刑事申訴
第三章 國家賠償
第四章 刑事被害人救助
第四編 職務犯罪偵查與預防
第一章 管轄
第二章 強制措施
第三章 初查和立案
第四章 偵查
第五章 偵查指揮與協作
第六章 安全防範
第七章 職務犯罪預防
第五編 偵查監督工作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審查逮捕
第三章 偵查羈押期限變更
第四章 立案監督
第五章 偵查活動監督
第六章 羈押和辦案期限監督
第七章 核准追訴
第六編 公訴工作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審查起訴
第三章 要求偵查機關(部門)提供材料、退回補充偵查、退回偵查機關(部門)處理
第四章 提起公訴
第五章 不起訴
第六章 出席第一審法庭
第七章 一審刑事判決、裁定的監督
第八章 二審檢察
第九章 再審檢察
第十章 備案
第七編 死刑覆核檢察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案件辦理
第三章 提出檢察意見
第四章 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八編 監所檢察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監獄檢察
第三章 看守所檢察
第四章 死刑執行臨場監督
第五章 監外執行檢察
第六章 強制醫療執行監督
第七章 勞教檢察
第八章 事故檢察
第九章 案件辦理
第十章 其他規定
第九編 民事行政檢察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受理
第三章 立案
第四章 審查
第五章 提請抗訴
第六章 抗訴
第七章 出庭
第八章 檢察建議
第十編 刑事特別程式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四章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
第十一編 案件管理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案件受理
第三章 辦案流程管理
第四章 接待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
第五章 案件質量評查
第六章 案件統計信息管理
第十二編 其他規定
第一章 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
第二章 案件請示
第三章 立卷歸檔
第四章 執法辦案內部監督
第五章 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第六章 人民監督員監督
第七章對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瀆職行為的法律監督
第八章 附則
(正文篇幅過長,無法在此展示,可進入以下參考資料網站瀏覽全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