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字法部首系統,“文字學部首系統”的對稱。指主要依據現代漢字的字形,而較少依據文字學的原則建立的部首系統。主要做法是:(1) 改變“以義歸部”的原則,完全依據後代字形確定部首。如原來從月的字“朔、朗、期”和原來從肉的字“肌、胎、肩”合併歸入月部,原來從亦的字“奕、弈”和原來從言 的字“變、彎、戀”合併歸入亦部。(2) 基本實行機械定位,消除“部無定位”的現象。如上下結構的字一律從上,以“思、胃、果”入田部,“畝、衷、烹”入亠部;左右結構的字一律從左,以“雞、觀、戲”入又部,“邪、鴉、雅”入牙部。參見“部首排檢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字法部首系統
- 定義:主要依據現代漢字的字形,而較少依據文字學的原則建立的部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