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是201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
- 外文名:Capability of detection—Part 4: Methodology for comparing the minimum detectable value with a given value
- 標準號:GB/T 33260.4-2018
- 中國標準分類號:A41
編制進程,起草工作,
編制進程
2018年6月7日,《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發布。
2019年1月1日,《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實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謝田法、趙靜、王成章、丁文興、孫靜、陳威力、黃亮、繆建軍、張帆、李莉莉、趙超、吳剛、施亮星、胡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