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

《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是201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
  • 外文名:Capability of detection—Part 4: Methodology for comparing the minimum detectable value with a given value
  • 標準號:GB/T 33260.4-2018
  • 中國標準分類號:A41
編制進程,起草工作,

編制進程

2018年6月7日,《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發布。
2019年1月1日,《檢出能力第4部分:最小可檢出值與給定值的比較方法》實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工業大學、合肥赫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島大學、清華大學、天津大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廈門最佳化科技有限公司、中央財經大學合肥師範學院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謝田法、趙靜、王成章、丁文興、孫靜、陳威力、黃亮、繆建軍、張帆、李莉莉、趙超、吳剛、施亮星、胡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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