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屬縣政府一級行政職能部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統計信息股、宣傳教育股、政策法規股、基層科技股、財會人事股6個股室;下設計畫生育服務站、幹部職工管理辦公室、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人口和計畫生育稽查大隊4個正科級事業單位;聯繫計畫生育協會1個群團組織。縣級計生系統共有工作人員120人,其中局機關行政工作人員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橫山人口計生局
- 股室:6個
- 事業單位:4個
- 群團組織:1個
- 工作人員:120人
- 政工作人員:9人
歷史沿革,主要職能,服務承諾,下屬機構,
歷史沿革
1、1964年3月8日,計畫生育由文教衛生局兼管,各醫院代辦。
2、1971年4月8日起,計畫生育由衛生局兼管,各醫院代辦。
3、1974年2月2日,橫山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立,業務由衛生局兼辦。
4、1975年6月2日,橫山縣計畫生育辦公室設立。
5、1984年12月28日,縣計畫生育辦改稱縣計畫生育委員會。
6、1995年4月,縣計畫生育委員會更名為縣計畫生育局。
7、2010年8月,縣計畫生育局更名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2、1971年4月8日起,計畫生育由衛生局兼管,各醫院代辦。
3、1974年2月2日,橫山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立,業務由衛生局兼辦。
4、1975年6月2日,橫山縣計畫生育辦公室設立。
5、1984年12月28日,縣計畫生育辦改稱縣計畫生育委員會。
6、1995年4月,縣計畫生育委員會更名為縣計畫生育局。
7、2010年8月,縣計畫生育局更名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能
橫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屬縣政府一級行政職能部門,職責: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細則,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計畫生育有關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二)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穩定低生育水平;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普查、抽樣調查和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研究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開展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三)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制定全縣育齡民眾生殖保健、優生優育服務的規劃和計畫,協同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五)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負責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審計社會撫養費的使用情況。
(六)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計畫生育技術、藥具、宣傳、信息等服務網路建設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負責農村二胎生育證的審批和幹部職工、城鎮居民二胎生育證的初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意見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細則,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計畫生育有關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二)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穩定低生育水平;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普查、抽樣調查和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研究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開展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三)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制定全縣育齡民眾生殖保健、優生優育服務的規劃和計畫,協同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五)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負責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審計社會撫養費的使用情況。
(六)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計畫生育技術、藥具、宣傳、信息等服務網路建設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負責農村二胎生育證的審批和幹部職工、城鎮居民二胎生育證的初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意見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承諾
(一)秉公執法。嚴格按照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等“一法五規”的規定辦理計生業務。
(二)服務三公開。向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指南,公開辦事程式,公開免費項目,公開收費標準,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三)限時辦結。各類經辦業務實行限時辦結制度,在規定或承諾的時限內辦理完畢。
(四)一次性告知。對於需要進一步補充完善資料方可辦理的事項,承辦人應當一次性告知所補資料,待補齊有關資料且具備辦理條件後,在規定承諾的時限內辦理完畢。
(五)悉心周到。接待來人來訪者要做到舉止文明、禮貌周到、文明用語;對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對重大疑難問題做好記錄,對病人的隱私要保密,對舉報人要保密。
(六)主動預約服務制。正常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能辦的事馬上辦;重大或緊急事項需研究請示後才能辦理的,實行延時或預約服務。
下屬機構
人口和計畫生育稽查大隊工作職能
1、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
2、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專項調查。
3、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情況分析、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預測,為政府決策提供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
4、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諮詢服務。
5、依法行政,徵收社會撫養費。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2、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專項調查。
3、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情況分析、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預測,為政府決策提供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
4、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諮詢服務。
5、依法行政,徵收社會撫養費。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幹部職工計畫生育辦公室工作職能
1、抓好乾部職工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2、學習和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
3、指導部門、單位、鄉鎮建立健全計畫生育組織機構,建立健全乾部職工計畫生育卡冊檔案。
4、組織幹部職工“三查”工作,落實幹部職工各項節育措施。
5、落實人口計畫,負責幹部職工生育一胎的登記審批和生育二胎的審查上報工作。
6、查處計畫外生育幹部職工,負責幹部職工計畫外生育的社會撫養費徵收、上交和管理工作。
7、對部門、單位幹部職工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獎勵和提請行政處罰。
8、負責對幹部職工提職、晉級以及單位和個人評先樹模計畫生育初審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2、學習和執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
3、指導部門、單位、鄉鎮建立健全計畫生育組織機構,建立健全乾部職工計畫生育卡冊檔案。
4、組織幹部職工“三查”工作,落實幹部職工各項節育措施。
5、落實人口計畫,負責幹部職工生育一胎的登記審批和生育二胎的審查上報工作。
6、查處計畫外生育幹部職工,負責幹部職工計畫外生育的社會撫養費徵收、上交和管理工作。
7、對部門、單位幹部職工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獎勵和提請行政處罰。
8、負責對幹部職工提職、晉級以及單位和個人評先樹模計畫生育初審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