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大事記

【機關大事記】大事記類別之一。按年月日的時間順序、記載機關各方面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動。一般是在當年工作結束後,第二年工作開展時編寫。它能為機關各方面的建設和各種管理工作提供詳實可靠的資料。機關大事記的取材範圍,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以本機關黨、政、工、團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和上級主管機關在本機關、本系統召開的重要會議;二是本機關主要領導人的重要活動和上級機關來本機關、本系統的重要視察活動;三是本級機關發出的重要檔案和上級主管機關針對本機關、本系統發出的重要檔案;四是本機關領導、中層及直屬單位領導人的人事任免;五是本機關取得的重大成果和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六是省級以上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登載或播發的反映本機關、本系統內容的有關新閾報導;七是本機關及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離退休老幹部、知名人士的逝世情況。撰寫過程中,應注意行政機關公務活動的特點,正確區分會議和領導人的活動一般性和重要性,不能事無巨細,繁冗瑣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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