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能自主(functional autonomy) G.W.奧爾波特人格動力理論術語。與賴以產生的需要脫離依賴關係的獨立的動機。支配統我的機能自主的原則有三:(1)組織能量水平原則。指當個體的需求不再與生存、生活的早期適應方式關聯時,個體即可獲得大量能量,轉向追求統我的機能自主。如為未來的目標奮鬥。(2)精通與能力原則。指健康的成人都有提高效能、效率,完成任務,精益求精的需要。(3)統我模式原則。指一個成人的動機雖在機能上獨立於過去經驗,但離不開統我模式;個人所追求的和反對的均以統我為參照系,與統我相吻合,從而保證人格的恆常性和完整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能自主
- 外文名:functional autonomy
- 提出者:奧爾波特 Gordon Allport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適用領域範圍:特質理論心理學
四個要求,簡介,
四個要求
奧爾波特提出了理想的動機理論
1.必須承認動機的當前性。如同大家所知,奧爾波特不像精神分析心理學家那樣認為兒童是成人之本。根據他的觀點,為了使動機成為動機,動機必須存在於目前。
2.必須承認幾種動機的同時存在。奧爾波特感到所有的人類動機簡縮到一個因素,例如必軀力的降低或追求優越是魯莽的。“動機的種類是如此廣泛以至難於發現普遍的共同特性”。
3.必須承認認知過程的重要性。對奧爾波特來說,不了解一個人的計畫、價值觀和意圖就不能真正了解他的動機。他認為了解一個人的人格結構的最佳途徑也許是詢問一下:“從現在起五年之內你打算乾什麼?”迄今為止我們所涉及到的理論家中幾乎沒有一個向奧爾波特那樣新人個人的認知過程。
4.必須承認每個人的動機模式是獨特的。正如兩個人不會具有相同的特質結構一樣,兩個人也不會具有相同的動機結構。由於奧爾波特認為特質能激發行為,因而他認為特質能夠與動機相等同。奧爾波特曾發問:“動機的各個要素與人格的各個要素之間的聯繫是什麼?”我認為,所有的動機要素同時也是人格要素。
簡介
奧爾波特引用了一個他認為能滿足以上四個要求的動機概念,這就是機能自主。奧爾波特把它定義為:“任何一種獲得性動機體系,其中所包含的緊張情緒與獲得性動機體系所賴以形成的原發的緊張情緒是不同類型的”(奧爾波特1961,第229頁)。
機能自主也許是奧爾波特的最著名的概念。它的簡要含義是每個成年人現在做出某種行為方式的理由與要做這種行為的原發性理由是不同的。換句話說,過去的動機與目前的動機在機能上沒有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