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容量

機場容量,是指—定時間內機場能夠處理的飛機運行架次數。它包括實際容量和極限容量。與某個平均延誤水平相應的,在一個規定的時間間隔里,機場能夠處理的飛機運行架次數,稱為“實際容量”;當需要機場連續不停服務(即總有飛機準備起飛或著陸)時,機場在一個規定的時間間隔能容納的飛機運行最多架次數,稱為“極限容量”或“飽和容量”。

中文名稱機場容量
英文名稱aerodrome capacity
定  義(1)在一定時間階段內,機場能夠容納航空器運行的最大頻次。一般以高峰小時的航空器運行次數計,稱為機場小時容量。(2)在一定時間階段內,機場能夠接納的旅客吞吐量,一般以年統計。
套用學科航空科技(一級學科),機場設施與飛行環境(二級學科)
極限容量不考慮飛機的延誤,而僅僅反映當飛機運行高峰之際,機場處理飛機的能力。極限容量一般略大於實際容量,現正被更多地採用。規定的時間間隔多為1小時。因此機場容量通常為每小時處理的架次數。它主要取決於跑道容量,但也應考慮滑行道容量和機坪——門位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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