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某種醫用功能,可移動、組合的野戰衛生裝備模組。通常分為:(1)急救診療單元。包括野戰手術車、手術方艙、X線診斷車等。(2)衛生偵檢單元。包括微生物檢驗車、防疫偵檢車、臨床檢驗方艙等。(3)藥材保障單元。包括藥材供應方艙、醫用制氧車、野戰制液車等。各種機動醫用單元可單獨使用,也可依據功能和技術條件組裝成大型救治組合體,如組裝式野戰醫院、衛生列車、醫院船、衛生飛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