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欠

漕政用語。清代漕糧運抵通州後, 由運糧經紀包攬,自石壩運至大通橋,或由土壩運抵通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橋欠
  • 詞性:漕政用語
  • 來源:清朝
  • 詳解:凡在大通橋掣欠者稱之“橋欠
按定製,凡運至大通橋者,每百石限掣欠二斗;由土壩運至通倉者,每百石限掣欠八斗;大通橋車戶由橋運進京倉,每百石限掣欠二斗五升。凡虧欠在此限額以內者不究,若超出即為逾額,責成坐糧廳嚴密稽查,並由抽查漕糧御史及大通橋監督認真抽查。抽查時每五十袋抽掣一袋, 一袋全足,五十袋免追;一袋不足,五十袋全追。凡在大通橋掣欠者稱之“橋欠”,運至京通各倉掣欠者謂之“倉欠”。每米百石逾欠至五斗,立將剝船駕掌各役重責,交地方官嚴訊;如在一石以上,則送刑部治罪。若系橋欠,將坐糧廳監督奏請議處;若倉欠,將大通橋監督奏請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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