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樺南縣供銷聯社是全縣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縣政府領導,業務工作由省、市社指導。縣聯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和黨委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樺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始建於:1949年
  • 入社成員:7120人(2011年)
  • 變革次數:三次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

機構簡介

樺南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始建於1949年,建社以來經歷了三次變革,第一次是1958年至1961年與縣商業局合併,名稱是“國合商業局”;第二次是1969年至1972年名稱是“商業革委會”;第三次是1993年與國家的改革開放同步,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供銷系統的職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樺南縣供銷聯社,全系統共有24個獨立核算企業。其中:縣直公司5個包括供銷商廈、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土畜產公司、糧油貿易公司和果品公司;基層社17個,農牧場2個。人員情況:全系統職工人數2336人,並軌人員1776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人員1821人,離退休人員426人,包括離休幹部10人,建國前老工人7人,軍轉幹部4人,遺屬182人,六十年代落實政策人員26人,在冊在崗人員157人,其中未並軌人員86人。聯社機關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幹部在編14人,離休4人,退休30人,全額財政拔款開資。
截止2011年底,全系統領辦、聯辦各類專業合作社及協會8個,入社成員7120人,累計幫助農民實現收入132萬元。累計培訓農民經紀人、農家店店長、莊稼醫生1300人次。發展農資配送中心2個,農資連鎖店125個,其中直營店36個,日用品配送中心1個,農家店150個。

機構職能

根據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需要,縣社對本系統工作實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並負責直屬企業資產的經營管理。
1、制訂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建立和完善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體系,強化為農業服務功能。
2、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的合理要求,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它社會組織的關係,提出有關發展合作社事業的政策建議,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3、對全縣供銷合作社的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經營、日用消費品經營、再生資源回收業進行指導。大力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一體化、農業產業化進程,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
4、負責供銷合作社組織、隊伍建設。指導本系統人才資源開發,不斷提高農民社員和職工隊伍素質,貫徹民主辦社原則,加強系統的組織聯合與合作。
5、負責縣社社有資產的經營管理,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6、執行全國總社和省、市社的決議、決定,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代表全縣供銷合作社參加全國總社和省、市社的有關活動,發展同各縣合作社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
7、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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