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教育體育局

樟樹市教育體育局

樟樹市教育體育局,根據《中共宜春市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樟樹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2號)和《中共樟樹市委辦公室、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樟樹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樟辦發〔2019〕1號)精神,市教育體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樟樹市教育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樟樹市教育體育局局長:劉小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樟樹市教育體育局
  • 外文名:Zhangshu Education and Sport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劉小勤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改革

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體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協調督促落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負責處理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市教育體育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研究制訂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教育體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市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訂基礎教育教學相關檔案,審定基礎教育教材使用,推進素質教育。
(四)綜合管理全市各級各類教育(含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部門有關教育體育工作;協助市政府進行教育督導及對各類教育的質量評估。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規劃;指導、管理中央、省、宜春市對我市教育體育撥款、貸款和項目建設;落實教育體育民生工程。
(六)負責指導全市中國小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
(七)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城鄉各單位、各部門的社區教育、親職教育和體育教育工作及活動;負責組織實施與推進中國小素質教育及全民素質教育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學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協助指導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中國小教師隊伍和體育隊伍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才工作;履行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培養培訓等管理職能;承擔教育體育系統評優評先、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師德建設工作。
(十)負責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與管理,規範辦學行為,促進社會力量辦學健康發展。
(十一)負責管理,組織進行各類招生考試工作和教育體育系統各類文藝、體育競賽活動。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三)組織好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報名、考試、資審、錄取等工作。
(十四)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積極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為基層教學研究、教學管理提供指導與服務。積極組織開展中國小教育科研活動,為基層教育科研、教改實驗提供指導與服務,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推動管理改革和教學改革。根據課程改革需要,積極開發地方課程及各種課程資源,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和鄉土教材,為基層學校開發校本課程提供指導與服務。
(十五)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教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承擔國家級、省級教研項目與課題的實施工作。
(十六)負責現代遠程教育和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擬定全市體育發展和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貫徹實施《體育法》和《全民健身條例》,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搞好學校、企業、機關和農村的體育工作。實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
(十八)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制定全市性體育競賽制度、競賽計畫和全市業餘訓練的管理工作,綜合平衡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項目布局。制訂市少兒體校與體育傳統項目的發展規劃和布局,推進體教結合,強化業餘訓練,組隊參加省、市少兒系列和體校的比賽。
(十九)負責健身氣功、中國體育彩票銷售、體育社團資格審核的管理。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政日常事務,協調各股室及下屬單位的工作,保證機關各項日常工作運轉;協助分管領導抓好機關乾職工的政治學習;檢查、督促黨委所屬支部黨建工作情況;全面了解、把握全市教育體育工作基本情況,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年度工作總結、計畫,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列印,各類會議籌備;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處理好各種檔案、材料的收發、傳遞、管理工作,做好局機關檔案、材料歸檔及指導所屬單位的文書檔案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各項專題活動的日常事務工作;協調局機關幹部扶貧攻堅工作;承擔重點工作督查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銜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負責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負責教體系統行政許可方面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教體系統所有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的受理和辦理(以市政府公布保留的項目為準)。
(二)人事股(監察室)。認真執行教育法規,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及鄉鎮學校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負責系統幹部檔案管理工作;嚴格教師調配製度,創造條件積極引進骨幹教師;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待遇的落實、乾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信訪工作、隊伍的管理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本系統內的人才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和管理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師的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工作及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資格審查工作;做好教體系統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等工作;負責教體系統幹部的錄用、調配及考核等工作。
負責受理來信來訪工作,及時查處違紀案件,認真抓好教育體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工作;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計審股(校建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做好本系統經費預算、決算工作,做好財務收支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屬單位固定資產和經費的核定工作,開展財務計畫執行情況的分析,為領導提供財務決策系統的數據;多渠道籌措教育體育經費,積極跑項爭資;強化資金管理,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提高全市教體系統的財務管理水平;搞好校舍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協助抓好中國小網點布局調整工作;加強系統內財務審計,做好“一審、二幫、三促進”工作;加強本系統收費管理;認真做好教育體育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可行的教育體育統計指標體系,按時、按質、按量報送各級各類報表;紮實抓好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加強教育體育消費市場的規範管理;抓好機關乾職工公費醫療、住房公積金、簡易人身保險管理工作。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相關工作。
(四)教育股(幼兒教育股)。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負責制定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規劃和指導實施,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年檢評估,參與研究並實施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各類教育的體制改革、學制改革、課程設定及綜合評估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校的普法工作以及教育法規、法律的宣傳、貫徹、督查工作;負責指導組織全市中國小校體育、衛生、藝術、德育、安全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校的教材征訂及學生的學籍管理,抓好素質教育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類招生計畫和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
負責全市學前教育、民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與發展,制定實施社會力量辦學的規劃、政策和規章。負責審批民辦學校、幼稚園及校外培訓機構,核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依法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及行為進行指導、管理和檢查評估。負責全市幼稚園升級定類的評估、驗收工作。
(五)安監室。對全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督促學校排查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安全工作整改項目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貫徹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工作指示,研究、擬定本單位的工作計畫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掌握、分析本系統內部的治安形勢和工作動態,及時向上反饋信息,重大問題提請行政會議研究決定;指導、檢查、督促下屬單位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對存在問題的基層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做好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基層創安活動,確保達標;負責辦理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日常事務,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項;負責教體系統防邪反邪、禁毒、“掃黃掃非”、普法教育工作。
(六)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宣傳股)。負責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研究我市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方針、政策、規定、制度並監督執行;實施對鄉鎮教育體育工作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監督、檢查鄉鎮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及其它有關事項;評估鄉鎮和學校的辦學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反映鄉鎮政府、各中國小校和教育體育工作者的要求,對教育體育工作中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政府及宜春市報告情況,提出建議;開展教育體育督導的理論研究工作;對全市教育體育工作中帶有全局性、方向性、普遍性和熱點性問題進行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負責教育體育宣傳工作,加強對上級主流媒體和教育媒體的宣傳報導,組織編輯《樟樹教育體育》機關刊物和《樟樹教育體育信息》。
(七)體育管理股。負責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訂全市性體育競賽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各單項體育競賽及選拔組隊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項競賽;指導、督促、檢查鄉(鎮)及各中國小體育工作。制定全市體育場館建設規劃,指導各類場館建設,依法管理體育市場;承擔全市中國體育彩票銷售及公益金捐贈管理工作。負責全民健身工程的規劃、協調、管理工作。協調體育運動學校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選拔、培養、輸送工作。
負責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社區和村鎮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全市各單項體育協會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健身活動;協調指導老年體育工作;加強健身氣功的管理與監督。

行政編制

市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督學1名(副科級)。股級職數7名。
市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樟樹市教育體育局局長:劉小勤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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