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法

標題法,教育信息檢索的一種途徑。用規範化的語詞來標識文獻主題,並按字順排列標識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有三:(1)按主題(事物)集中文獻;(2)用經過規範化的語詞直接標引文獻主題;(3)用字順序列直接提供主題檢索途徑。有單級標題、帶說明語的單級標題、多級標題(主標題和副標題)、倒置標題等幾種形式。它用標題參照系統顯示其表達的概念的相互關係。以事物為中心集中與該事物有關的文獻,適於從主題出發進行檢索;較直觀、易掌握,且檢索速度快;易反映新事物、範圍細小的問題,並易查全一件事物的文獻及對標題表作補充修改,但不易查全一門學科或具有某一屬性事物的文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標題法
  • 屬性:是最早的一種主題法
  • 定義:作為檢索標識文獻標引與檢索方法
  • 特點:3個
簡介,特點,優點,

簡介

所謂標題詞,並非指文獻“標題”中的詞,而是一種檢索標識。標題詞視其在檢索系統中的作用可分為兩種,起主導作用的稱為主標題詞,多為表現實物、材料、結構、理論、現象、工藝、過程等概念的詞,例如:“飛機”、“不鏽鋼”、“資訊理論”、“磨損”等;起說明或限定作用的稱為副標題詞,多為表現主標題詞某一方面概念或通用概念的詞,例如:“著陸”、“安全”、“節能”、“穩定性”等。有少數詞既可作為主標題詞,又作為副標題詞。副標題詞又有兩種,一種是只能與規定的主標題詞組配的專用副標題詞,一種是可以與任意主標題詞組配的通用副標題詞。

特點

標題法有3個特點:①必須採用規範的檢索標識,主、副標題詞經規範處理後按固定的順序排列於標題詞表中。②採用定組方式,即以主標題詞與副標題詞的固定組配形式來表現某一主題概念,標題詞表上未予規定的組配關係不能任意採用。③採用二元組配,即一組檢索款目多由一個主標題詞和一個副標題詞組成。當一個主標題詞和多個副標題詞組配時,要排列在多個檢索款目之中。
用標題詞編排的檢索系統(主題索引、標題詞索引)的形式如(數字代表相關的文獻號):
標題法

優點

標題法的主要優點是組配固定,與敘詞法元詞法鍵詞法相比,組配誤差較小,較元、鍵詞法有更高的查全率。主要缺點是,由於採用定組方式,不能充分發揮主題法組配靈活的特點;此外,二元組配往往難於表現專指度較深的主題概念,當採用若干個二元組配的檢索款目來表現一個深主題概念時,不得不採用後組配的方式,降低了檢索款目的查準率。標題詞表中一般只反映對於同義詞進行指引的“用—代”關係,不反映對於同族詞進行指引的“屬一分”關係,從這個意義上講,與敘詞法相比,標題法的族性檢索功能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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