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瑞珍,漢族,但店鎮捉馬崗村村組幹部。 違紀通報2014年8月21日中午,但店鎮捉馬崗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宋春和違反規定,在自己開設的養雞場內為自己操辦五十二歲生日酒宴總計3桌,捉馬崗村10名村組幹部易漢平、華足珍、宋發球、豐萬生、杜勇、易國金、易校南、杜小解、樊瑞珍、丁立清參加了酒宴,宋春和收受村組幹部禮金1200元。但店鎮紀委給予宋春和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