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區農業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襄辦文[2010]31號)和《中共樊城區委、樊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樊發[2010]6號)精神,設立樊城區農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樊城區城鄉統籌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城區農業局
  • 地點:樊城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城鄉一體化建設工作及新農村建設的綜合協調和督辦落實。
(二)增加農產品安全監管的職責。
(三)增加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指導服務、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四)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五)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六)強化農業重大項目申報、監督實施的職責。
(七)強化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提高農業組織化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委、政府關於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全區三農工作的綜合協調、調查研究、督辦檢查。組織起草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監督有關農業法規的執行情況。
(三)提出全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的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管理。
(四)擬訂全區農業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五)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品質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範化生產。
(六)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發展節水農業。
(七)擬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區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項目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
(八)制定全區畜牧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動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監測上報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上報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配合相關部門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三)負責農業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申報和監督實施;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組織實施農業重大建設項目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對區屬農場改革、發展、穩定的指導與協調。
(十四)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農業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二)農村改革發展指導科
(三)農業產業化科
(四)能源辦

人員編制

區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含黨外副局長1名)。
紀檢幹部按有關規定配置。
原核定區農業局機關1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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