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外在特徵
沛縣狗肉成品色香味獨特,別具風味,呈棕紅色,色澤鮮亮,氣味濃香,味道鮮美,入口韌而不挺,爛而不膩,無腥異味。沛縣狗肉不帶皮,不用刀切,用手撕。
內在品質
狗肉營養豐富,李時珍在《
本草綱目》中謂之有強五臟、健腎脾、壯充力、化積痞、活水瘡、補五勞七傷之功效。經
江蘇省畜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測定,狗肉含水分34.5%左右;蛋白質15.67%左右;脂肪為0.54%左右;食鹽1.82%左右;含7種胺基酸,其中含天門冬氨酸1.73%左右、蘇氨酸0.74%左右、絲氨酸0.59%左右、谷氨酸2.62%左右、甘氨酸0.71%左右、丙氨酸0.94%左右、胱氨酸0.10%左右、纈氨酸0.76%左右、蛋氨酸0.52%左右、異亮氨酸0.85%左右、亮氨酸1.45%左右、酪氨酸0.57%左右、苯丙氨酸0.63%左右、組氨酸0.66%左右、賴氨酸1.44%左右、精氨酸0.98%左右、脯氨酸0.41%左右;含鐵6.0-7.0毫克/千克,鈣2.26%左右,磷0.98%左右;維生素A 0.8-1.0萬IU/千克。
沛縣狗肉還具有很強的滋補作用,常食狗肉老年人能防痰、抗衰老、延年益壽,青少年能促進生長發育,提高智力。
產地環境
沛縣地理位置優越,生態環境良好,是全國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範區達標縣,江蘇省農業生態示範縣;屬江蘇純農業大縣。境內有9條骨幹河流,屬
淮河流域泗水水系中的南四湖水系。氣候屬暖溫帶半濕潤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雨水充沛,日照充足,光溫資源豐富。年平均氣溫13.9℃,年平均雨量815毫米,日照2401.3小時,無霜期207天,年平均相對濕度72%,土質肥沃,水源來自
微山湖,也是該區域地下水補給的主要來源,水質清純,含有人體需要的多種微量元素。
歷史淵源
沛縣黿汁狗肉烹製技藝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據《
史記》載:
劉邦手下名將
樊噲,少時以屠狗為生。劉邦與他交深,常食肉不付分文,久之樊不快。為躲劉邦,樊將肉攤遷至湖東夏錟(今山東省
微山縣夏錟)。劉邦聞訊趕去,遇河受阻,正苦於無錢乘舟,忽河中游來一隻大黿,馱劉邦游過河去。劉邦找到樊噲,樊正愁狗肉無人問津,劉邦抓起狗肉就吃,經劉邦一吃,人們遂競相購食。其後,劉邦常乘黿過河食之,樊噲惱黿,殺之與狗肉同煮,不料狗肉更香,狗肉售完,至此黿湯煮狗肉,香味不減。因此,沛縣狗肉又稱“黿汁狗肉”。劉邦定天下後,樊噲將黿汁湯傳給其侄,世代相承。
相傳,劉邦做泗水亭長後,得知樊噲殺了老黿,非常氣憤,將樊噲切狗肉之刀全部收走,且令他今後不準用刀。樊噲無奈,只好把狗肉用手撕碎出售。故“沛縣狗肉不用刀”的吃法千古流傳。公元前195年,漢高祖劉邦平定
淮南王英布叛亂,途經故里沛縣,宴請鄉親,以狗肉作飲,酒酣,賦《
大風歌》:“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沛縣黿汁狗肉的生產以樊氏家族最為傳統,傳承譜系明晰。歷代名人,如北周
庾信、南宋
文天祥、明武宗
朱厚照等過沛,皆以品嘗“狗肉佐美酒”為樂事。
生產情況
2010年,沛縣狗肉生產規模達100萬條,年產9000噸。
產品榮譽
2010年3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沛縣狗肉”實施
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沛縣狗肉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江蘇省沛縣龍固、大屯、楊屯、沛城、胡寨、魏廟、五段、張莊、張寨、敬安、河口、棲山、鹿樓、安國、朱寨、新城區、能源開發區等17個鎮(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16°41′-117°09′,北緯34°28′-34°59′。
質量技術要求
(1)品種以沛縣當地多年培育的“蘇北黑”、“蘇北黃”、“蘇北青”、“蘇北紅”四個地方肉犬品係為主,用當地生產的無公害小麥、玉米、蔬菜等為飼料原料,其特點:體型適中、生長快、產仔多、抗病強、適應廣、耐粗飼料、性情溫順、肉質好、皮毛優、效益高。飼養按照《無公害肉狗養殖技術規程》,經科學飼養,體重可達15-30公斤。屠宰按照《沛縣肉狗屠宰操作規程》,經檢疫合格,健康的肉犬在2齡內,體重在15-30公斤,為最適屠宰期。
(2)肉狗養殖基地環境應符合GB/T18407.3的要求,遠離城鎮、公路,基地周邊無“三廢”企業,無污染源,犬舍清潔衛生,及時進行犬病防疫,嚴禁使用違禁藥品。
(3)肉狗飼養管理安全控制:肉狗生產疾病防治,堅持“生物疫苗防疫為主,治療為輔”的原則,發現病犬及時隔離治療,定期地面噴灑消毒液,藥物選擇符合《無公害食品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
制訂嚴格的消毒制度:周圍環境一月全面消毒1-2次,圈舍每天沖刷一次,狗糞每天清掃兩次,舍內7-15天消毒一次;基地大門、生產區門前均設有消毒池,嚴禁人員隨便出入,進出人員必須消毒後方可進入,生產區拒絕參觀,技術人員、飼養員進生產區必須更衣換鞋消毒才可進入。
種犬、肉犬均定期驅除體外寄生蟲,分別於25日齡、55日齡、85日齡三次驅蟲,成犬3個月根據糞檢結果進行針對性驅蟲。
種犬、肉犬一律嚴格按照免疫程式注射疫苗;新引進種犬隔離觀察一個月無病、健康、經防疫後方可進入生產區;凡發現病犬一律轉到病犬舍隔離治療,康復後經技術人員批准方可回飼養區。
投餵的飼料為植物性飼料、動物性飼料;採用玉米、小麥、蔬菜、雞蛋、魚粉、骨粉、胺基酸、多維、食鹽等配合飼料,按照肉狗生長營養需要製成適口的全價飼料,符合DB3203和NY5072的規定。
肉狗養殖基地有完整的生產記錄檔案、質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生產加工單位建立健全進貨、生產加工、產品質量檢測、銷售等生產記錄。記錄長期保存。
明確登記產品市場準入所遵循的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名稱、具體內容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1)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沛縣狗肉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包裝材料外包裝箱應符合GB6543-1986、鋁箔袋符合GB/T 10004-1998的規定。
(2)“沛縣狗肉”包裝規格有160克/袋、200克/袋、220克/袋、250克/袋。
(3)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名稱、商標、條形碼、食用方法、貯存指南、單位名稱、單位地址、產品標準編號、生產日期(批號)、數量、毛重(千克)。包裝材料須整潔,符合衛生要求,無破損。
(4)運輸工具必須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車輛運輸,禁與有毒、有害或有腐蝕性的物品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止擠壓、碰撞、烈日暴曬、雨淋。裝卸時應輕搬輕放,嚴禁拋擲。
(5)產品應儲存在乾燥、通風的倉庫內,不得與有毒、有異味、有腐蝕性貨物混儲,避免光直射和靠近熱源。可冷藏保存或常溫保存,常溫下鋁箔袋包裝產品保質期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