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樅陽縣人民法院
- 位置:樅陽鎮金山路
- 占地面積:5098平方米
- 建築面積:4900平方米
- 編制:103人
- 內設機構:二級機構15個
基本簡介,領導班子,主要職能,主要轄區,所獲榮譽,
基本簡介
2004年1月審判辦公大樓正式啟用。
領導班子
樅陽縣人民法院領導班子成員共7人,由院長、黨組書記武秀清,副院長、黨組成員汪華斌、陳文勝、章鴻,黨組成員錢立桃、陳曉鐘,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曾萬勝(組成)。
全院編制103人,現有正式幹警101人,其中審判員61人,助理審判員3人,書記員20人,法警8人,其他工作人員9人。正式幹警中,大學本科學歷85人,研究生學歷12人。
主要職能
刑事審判庭依法審判一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侵犯財產犯罪案件,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案件,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瀆職犯罪案件等由基層人民法院一審審理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及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一審刑事案件。
民事審判一庭依法審判一審婚姻家庭案件、繼承案件、損害賠償案件、債權債務案件、勞動爭議案件、人身權案件、涉港澳台民事糾紛案件以及特別程式和督促程式案件等民事案件。
民事審判二庭依法審判一審經濟契約糾紛案件,期貨、股票、金融債券、票據案件,審判一審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不正當競爭以及技術契約等智慧財產權案件,經濟契約損害賠償案件,企業破產案件,以房地產為標的的各類民事糾紛案件。
民事審判三庭審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及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行政審判庭依法審判一審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稅務、衛生、文化、環保等行政案件,依法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行案件。
執行局執行本院一審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民事制裁決定以及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中的財產部分,執行法律規定由法院執行的公證機關、仲裁機構發生效力的債權文書、仲裁裁決以及其他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由行政機關依法申請而必須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審判監督庭依法審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負責案件的質量評查工作。
立案庭對本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等級和審查立案,負責司法統計與分析;做好訴訟費的收繳工作;辦理訴前財產保全;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
信訪辦公室受理、承辦、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協調處理信訪事項;研究分析信訪情況;及時向院領導和有關部門反饋答覆;承辦上級及院領導的信訪事項。
政治處負責法院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法院系統評先創優、表彰獎勵活動;負責法院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工資福利以及人事檔案、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全院法官等級、法警警銜的評定和幹部錄用的有關工作;承辦院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本院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辦公室協助院領導做好行政事務工作;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和其他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文秘、檔案、印章、財務、通訊、保密、固定資產等後勤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兩庭”建設計畫擬定以及訴訟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武器、械具、服裝等專項物資的計畫擬定和管理工作。
研究室負責有關法院工作的巨觀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答覆和處理運用法律、政策的請示;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的建議,縣政協委員的提案;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收集信息資料,編印法院內部期刊,負責對全院工作的宣傳報導。
監察室主管全院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負責法官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工作;受理控告、檢舉、督促、查處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違紀問題。
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擔任審判管理辦公室會議記錄整理工作,承擔專職審判管理辦公室委員的日常工作,負責司法鑑定及其他專門性的技術工作,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研究和探討新類型和典型案件審判方式、審判方法,指導各業務庭審判工作。
司法法警大隊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警衛法庭,看管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參與執行死刑,配合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負責機關安全保衛、消防,維護機關秩序;負責車輛管理、調度工作;負責本院司法警察的教育訓練和管理工作。
主要轄區
四個人民法庭審理轄區內標的5萬元以下的民事案件(不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和標的10萬元以下的商事案件。法庭基礎設施齊全,幹警不僅人手一台電腦,複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空調等設備也一應俱全,還實現了法庭網路與院機關區域網路連線,並各配備辦案公務車一輛。擁有碩士研究生3人、本科生17人。
湯溝人民法庭
湯溝法庭成立於1978年,2006年8月搬遷至湯溝鎮官峰村新辦公樓辦公,新法庭占地面積5233平方米,辦公樓建築面積752平方米,法庭現有正式幹警4名,審判員3名,書記員2名,駕駛員1名,系省高院命名的一類“規範化人民法庭”。2007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人民法庭”。湯溝法庭下轄湯溝鎮、OU山鎮、老洲鎮、長沙鄉、鳳儀鄉五個鄉鎮,轄區面積312.96平方公里,人口23.14萬人。
橫埠人民法庭
橫埠人民法庭位於樅陽縣域東部,始建於1955年。法庭坐落在享有“樅陽明珠”之美譽的橫埠鎮,現為全國重點鎮、省重點扶持中心建制鎮。橫埠法庭綜合樓於2008年10月28日落成啟用,是按照全省一類法庭標準化建成的標準化人民法庭,占地面積3300平方米,建築面積840平方米。有正式幹警5人,書記員2人,駕駛員1人。該庭2009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人民法庭”。下轄橫埠鎮、白梅鄉、錢鋪鄉、周潭鎮、陳瑤湖鎮,轄區人口40餘萬人。
義津人民法庭
義津法庭設定於1978年,2007年4月建成占地面積3330平方米,辦公樓及宿舍樓建築面積共848平方米的現代化人民法庭,設有中、小審判庭各一個。現有審判人員3名,書記員2名,駕駛員1名。該庭2006年、2007年連續被評為縣法院先進集體,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民事調解工作先進集體”。下轄義津鎮、錢橋鎮、麒麟鎮、白湖鄉、浮山鎮,轄區人口21.26萬。
會宮人民法庭
會宮人民法庭系原官橋人民法庭,位於會宮鄉境內,2009年12月28日落成啟用並正式更名為會宮人民法庭。占地面積1.76畝,建築面積750平方米。現有審判員3人,書記員2人,駕駛員1人。2011年6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人民法庭”稱號,下轄會宮鄉、官埠橋鎮、雨壇鄉、項鋪鎮、金社鄉。
樅陽鎮、鐵銅鄉的民商事案件分由縣法院民一民二庭管轄。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榮獲全省法院智慧執行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